國人每3分27秒死於癌症 醫療保障別輕忽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統計,去(100)年國人十大死因,惡性腫瘤已連續第30年蟬聯十大死因之首,每100個人就有28人死於癌症,緊接在後的則是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國際紐約人壽提醒,十大死因除了高致死率外,還衍生高額醫療費用經濟負擔問題民衆應透過保險替自己打造完善的健康保障,建議先用終身醫療搭配實支實付醫療當支柱,再加保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而若想提高癌症醫療保障,可再購買癌症險作補強。

去年國內死亡人數超過15萬人,平均每3分27秒有一人死亡,比起前一年的3分38秒,死亡時鐘往前大幅縮短11秒鐘。國人最新十大死因依序爲: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炎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肝硬化高血壓疾病和腎炎腎病症候羣及腎病變;其中7項都跟慢性疾病有關。國際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雖然癌症爲十大死因的第一名,但是投保健康險時,不建議民衆只購買癌症險,而是應先購買足額的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醫療當基本配備,因爲癌症險雖可提高癌症醫療保障,但畢竟是爲了強化癌症治療而設計商品,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爲,不若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性,因此若預算有限,建議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行有餘力再加保癌症險。購買足額的醫療險後,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也是預防十大死心疾病的必保險種。盧裕民說明,傳統的重大疾病險的給付範圍包括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癌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癱瘓等7項重大疾病,但是隨着環境變遷,國人罹患其他特定傷病的比率也日漸提升,進而衍生出「特定傷病險」,除重大疾病的7項保障外,會再依各家保險公司商品設計的項目內容有所不同,市面上以20多項疾病的保障爲最常見。

但不論是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其保障的項目均是參考國人十大死因的疾病所設計,且多包含癌症的保障,其保險金多屬於「一次給付」,建議民衆應該添購。

至於癌症險的部份,目前市面上商品多是在保戶確定罹癌後,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然後再依因治療癌症的各項內容,例如住院療養、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等實際醫療行爲,額外給付定額保險金。另一種則是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罹患癌症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契約即終止,民衆若預算足夠,可視經濟能力加保,分散罹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