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硬上小姊妹12年「逼吞避孕藥」 法官爆氣開嗆…重判15年
▲新北市一名獸父被控在2001年至2013年間,多次性侵2名女兒。(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新北市一名46歲工廠老闆,自長女4歲、次女8歲開始,便分別將2人帶至工廠性侵,還強逼大女兒吃避孕藥,要她騙醫生是「被人欺負」;直到長女成年後,不願再隱忍,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大女兒遭性侵198次;二女兒遭性侵5次,因此依對未滿14歲性交、猥褻等罪,判鬼父15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這名鬼父育有1男2女,但他2001年自其長女讀幼稚園開始,便趁着妻子忙碌或外出,猥褻4歲大女兒的下體。2003年長女讀小學後,他更變本加厲,不僅開始以每週2、3次的頻率長期性侵長女,有時還會直接將人帶到自家工廠,在地上舖紙板就地性侵;直到2010年爲止,共計性侵198次。
▲鬼父不僅強逼長女服用避孕藥,還要她對醫生說謊。(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除長女外,這名鬼父自2006年起,也開始向時年8歲、就讀小三的次女下手,不僅多次趁洗澡之際猥褻其下體,且次女10歲後,還加以性侵至2013年。2人遭性侵後,怕告發此事會害家庭破碎,選擇隱忍;不料父親竟還強迫大女兒吃避孕藥,威逼她若懷孕,必須要向醫生謊稱是「被人欺負」。
長女成年後,不堪長期身心痛苦,也不願再隱忍,因此將實情向母親、兄長全盤托出。母親得知次女也同樣受害後,氣得帶2女離開丈夫,並向法院提告。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後,2女對父親獸行指證歷歷,法官認定長女遭猥褻1次、性侵198次;次女遭猥褻2次、性侵5次後,當庭痛斥這名鬼父爲逞獸慾,罔顧倫常,不僅導致2名女兒身心受創,犯後也未取得諒解,但考量已認罪,因此依對未滿14歲性交、猥褻等罪,判處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