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姊妹遭獸父猥褻長達5年。(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1歲的獸父猥褻6、7歲的一對女兒長達5年,甚至要求她們看色情漫畫,還要長女先跟他發生15次關係纔要給她手機,但因爲女童們都因爲疼痛不斷掙扎,沒有被性侵得逞,而新北地院認定他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長女18次、次女3次,重判18年徒刑。
這名父親總是趁着妻子外出工作,逼女兒脫衣供他猥褻,不僅舔下體,還要求長女躺在牀上便於性侵,並要求次女在旁看色情漫畫;後來夫妻離婚後,女兒皆由她撫養,並持續遭到猥褻,甚至給2女吃避孕藥,一直到長女向學校輔導老師說出此事,姊妹倆才獲緊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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