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爲買房受賄 當非法採砂船“內鬼”

東南網4月15日訊 徐某,一名年僅25歲,剛參加工作兩年的水利系統公務員;同時還即將成爲一名丈夫、一位父親;幸福的生活纔剛剛開始。可令人遺憾的是,因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徐某多次向違法採砂船東泄露執法信息,受賄10多萬元,最終獲刑3年。日前,福州市紀檢部門對徐某一案進行了剖析

第一次墮落,礙於好哥們面子

2010年福州市紀委嚴肅查處閩江下游非法採砂背後隱藏的腐敗窩案。此案涉及福州水利、海事邊防海警等機關及其下屬單位共15家、黨員幹部27名,其中有2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徐某正是涉案人員中最年輕的一個。

1984年出生的徐某,出身公務員家庭,早年就立志成爲一名公務員。經多次努力,2007年8月,徐某以筆試、面試第一名的成績考入福州市水政監察支隊。入職後,徐某勤奮努力,很快得到了單位領導同事的好評。

徐某的第一次墮落,是因自己的一個好哥們。2008年6月的一天,好友林某飯局上相求說,有幾個採砂船主希望執法過程中能獲得一些“額外的關照”,經不起林某的百般勸說,也礙於面子,徐某答應下來,由他負責蒐集掌握支隊聯合執法行動的信息給林某,再由林某將信息有償提供給非法採砂船船主。過了幾日,林某硬塞了5000元給徐某。

工作一年後,徐某想在福州買個房,可在高額房價面前,工資就顯得杯水車薪,徐某開始有了“想法”。他翻起了平日裡處罰非法採砂船時留下的筆錄檔案,找到船主電話號碼。就這樣,在之後的執法行動中,揹負着“特殊任務”的徐某多了個“心眼”,每當給查獲的非法採砂船上工作人員做筆錄時,他就悄悄記下電話號碼,然後把號碼提供給林某。再由林某打電話聯繫船主,表示願意有償爲他們的非法採砂船提供聯合執法檢查信息。

踢掉好友單幹,常換電話掩人耳目

此後,每次聯合執法行動前,徐某都將出發時間收隊時間、具體執法位置等信息通過手機短信或直接打電話的方式通知林某,再由林某“轉賣”。事成之後,林某將收入的一半以存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匯入徐某指定的銀行賬戶。從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林某先後12次匯款給徐某,共計5.54萬元。

與“鐵哥們”林某接近一年的配合後,雖然“報酬”已經遠遠超過工資,但面對房價仍然有差距。徐某不再滿足“合夥經營”,他決定擺脫林某單幹,並對自己說,在短時間內幹幾票大的,以後就收手好好工作。

徐某每次聯繫非法採砂船主都是謊稱自己姓“吳”,聯繫電話也時常更換。爲了掩人耳目,非法收入都是轉入其小姨所開的農行賬戶,並沒有直接匯入自己名下的賬戶。

查時正喜帖未婚妻懷孕3個月

隨着閩江下游非法採砂窩案串案的爆發,徐某自知罪責難逃。案件調查期間,徐某不僅向組織交代已經掌握的其受賄7.9萬元的問題,而且主動交代尚未掌握的其它受賄5.54萬元的問題,並主動退清全部贓款

令人唏噓不已的是,案卷稱,2009年11月13日,徐某一家正緊張籌備着即將舉辦的婚禮事宜安頓好已經懷有3個月身孕的未婚妻,徐某喜氣洋洋地來到單位,準備向領導和同事分發喜帖,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剛到單位,就被福州市紀委的辦案人員帶走調查。2011年3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徐某因收受賄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

在悔過書中,徐某說:“我現在才知道,金錢不是最重要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千萬不能要,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自由,能和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過日子……”

紀檢部門在案件剖析警示中說:掩卷長思,難免哀其不幸,更怒其不爭覆車不遠,前車可鑑。眼下閩江福州流域盜採砂依舊猖獗,那些曾經拉執法隊員“下水”的盜採主依然活躍在閩江的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