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可能要出庭作證 浩鼎案技轉都是他簽約
翁啓惠律師請求法院傳喚時任副院長、現任副總統陳建仁(圖)到庭說明。(中央社資料照)
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啓惠、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涉貪污案,士林地院25日開庭審理,翁聲明「心受屈只有坦蕩」,當庭說自己「一直被誤解」翁的律請並請求傳喚時任副院長、現任副總統陳建仁到庭說明。法官表示,將留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是否傳副總統出庭說明作證。
翁啓惠的弟弟在法庭外對媒體說:「就好像身上沾到大便,怎麼洗都還是臭臭的」,幫兄長喊冤。
前中研院長翁啓惠涉入浩鼎案遭起訴,法院仍在審理中。(黃世麒攝)
上午9點半,開庭法官將檢、辯雙方的爭執事項整理成兩大項,包括翁的法定職務認定、對價關係認定,其中對於用字部分,辯護律師針對翁「參與」第二次技轉授權談判,要求改成「討論」,另外持有股票部分,當初他隱瞞股票在翁女兒名下,要求將字面「借名」取得,2字刪除,並未「如實」揭露,2字也要刪除,「取得」3000張浩鼎股票改爲「增加」,針對文字部分就研究超過半小時。翁強調自己「一直被誤解」,纔會對文字有意見。
法官強調,對價關係必須是張念慈透過150萬股、3000張股票,明示或暗示冀求翁指示技轉事宜。但翁的辯護人針對2009年、2011年間取得的800張、2012年3月間取得的660張、2012年12月間取得的3000張股票,強調是自有資金購得,沒有迴避、沒有揭露持有股票的必要。
另外,檢察官提出中央研究院規程,翁擔任院長一職,負責綜理院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但翁辯護人則以,翁參與浩鼎會議都是以基因體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創作人身份,與職務無關,而技轉事物都是由時任副院長陳建仁代表簽約,希望能合議庭傳喚副總統到庭作證,但檢方認爲沒必要。
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12月13日傳喚陳淑珍到庭、12月20日傳喚吳宗益、2018年4月18日傳喚中研院公共事務處副主任樑啓銘、智財處處長楊富量、研究人員林侑蓁到庭。至於,翁辯護人提出傳喚時任副院長陳建仁到庭說明,將留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