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碩士應聘被拒,歧視源於偏見和誤解

作者:與歸(澎湃特約評論員)

近日,有網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後的統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參加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準格爾旗教師招聘時,均被“學歷不符,非全日制學歷”的理由拒絕。

鄂爾多斯市辦公室、 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迴應稱,確實存在有關考試組織人員不瞭解相關政策,在資格審覈時對非全日制學歷未予通過的現象,爲此鄭重道歉。

然而,當地都已經知錯了,有些網友卻發出了“不承認非全日制學歷這是正常的”“還是要堅持全日制學歷”等言論。這種“只看新聞標題就評論”的想當然,背後是偏見和誤解。

當地官方說得很明白: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五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所謂“不同形式”,主要就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分。“非全日”,是指利用空餘時間,自由性學習的學習政策,爲的是照顧因爲各種原因錯過全日制學習的在職或社會人士,踐行的是終身學習、教育機會均等的教育理念

問題在於,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在含金量上有明顯區別呢?並不。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已經明確,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也就是說,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只是修學方式不一樣,他們和那些從大學考取研究生的學生,站的是同一起跑線,學歷學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並無區別。這也是相關方面致歉的根源所在。

之所以出現誤解,大概率是因爲很多人將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專科混淆了。

但哪怕是對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專科,教育部也在2018年11月發佈通知,在就業市場上,嚴禁發佈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視性信息

拋開全日制學生未必比非全日制學生能力強不說,在招聘活動中,學歷往往只是一個門檻,過了這個門檻後,還會有統一的面試、筆試,這纔是真正檢驗知識儲備和應用能力的關卡。如果一位應聘者明明應聘成績很好,卻要因爲不是全日制學歷被刷掉,這不是赤裸裸的“唯學歷論”嗎?

真要說起來,當地有關方面“考試組織人員不瞭解政策”的說辭,和道歉但又表示錯過者已無法重新報名的表態,是不能完全服衆的。既然錯了,就應當在不違反規定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彌補錯過者的損失,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今年大學生找工作面臨較大困難,穩大學生、研究生就業被擺在了突出位置。在這種大背景下,用人單位及其招聘活動的組織者,不僅要對國家相關政策瞭如指掌,還要有更強烈的責任感緊迫感,儘量幫這一羣體謀出路。最起碼,要有平視心態杜絕過多限制。

社會對於非全日制學生的偏見和誤解,也需要消除。說到底,學歷是一個參考,但我們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學歷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