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禁賽判決撤銷原因公佈:仲裁小組主席存在偏見和歧視

瑞士當地時間1月15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佈新聞公報稱,由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中的一名仲裁員存在偏見和歧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的8年禁賽處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需要組建一個新的仲裁小組重新作出判決。

去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曾發佈新聞公報,宣佈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禁賽處罰,但並未公佈原因。 本次公報則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首次公佈撤銷上述判決的原因。

2020年2月28日,孫楊因興奮劑違規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孫楊就此判決向瑞士最高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公報中顯示,孫楊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其本人於2020年5月中旬在互聯網平臺上注意到的一文章顯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案中的仲裁小組主席拉蒂尼存在偏見和歧視。這篇文章的內容中包含了弗拉蒂尼於2018至2019年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平臺上就動物保護方面發表的一系列言論,其中對中國人使用了歧視性語言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爲,孫楊的調查舉證合規有效。通過調查相關言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爲該仲裁小組主席一系列充滿暴力的表述明顯存在問題,其中一些表述明確地指向了中國人的膚色。而且,部分存在問題的表述甚至是在其已經被任命爲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後所發表的。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對於該仲裁小組主席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禁賽判決。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需要重新組建仲裁小組審理此案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