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組"保持中立 足協高層未插手俱樂部更名具體工作
按照中國足協去年12月14日發佈的《關於各級職業聯賽實行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要求,中國足協應不晚於2021年1月15日就各俱樂部提交的擬用名稱(包括各候選名稱)向各家書面反饋審覈意見。據瞭解,除未來走向尚不明確的中甲泰州遠大俱樂部外,其餘57傢俱樂部(包括中超、中甲、中乙及4家中冠俱樂部)在去年12月25日前(含25日當天)紛紛將各自擬用名稱申報給中國足協。
從去年年底早早提交各自擬用名稱及備選名稱的舉動來看,絕大多數俱樂部對此次治理工作都比較理解和支持。據瞭解,通知發佈兩天後,由中國足協與各領域專家代表組成的“俱樂部非企業化名稱專家審覈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就發起了線上溝通。溝通既包括專家組內部人員的溝通,也包括專家組成員與各俱樂部的工作。
據瞭解,“工作組”由8人組成,其中僅有2人來自中國足協職能部門,分別是具有法律專業教育背景的協會競賽部副部長沈睿及部門另一位工作人員。6名專家分別爲來自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的金長峰,來自新華社的資深媒體代表許基仁,來自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的劉萬勇律師、範銘超律師,來自大連市文化產業協會的球迷代表張嘉樹,來自河南省足球基金會的楊楠。
中國足協相關人士透露,從接到第一份由俱樂部提交的擬用名稱材料開始,“工作組”就按照分工分別落實資料查驗、材料與規定細則對應審覈等細節工作。中超山東魯能、長春亞泰、青島黃海、中甲新疆天山雪豹初次提交的擬用名稱不達標,正是經“工作組”嚴格審覈後確認的。
工作組審覈意見共三類
“工作組”向各俱樂部書面反饋的審覈意見有三類。第一類是“同意函”;第二類是“不同意函”;第三類爲“建議函”。比如“廣州隊”“深圳隊”的名稱雖獲得通過,但“工作組”工商界專家仍建議此類俱樂部在地域名後添加帶有契合本地歷史文化特色、足球文化傳承或人文特徵的名稱。但“建議”絕非強制,這意味着即便兩隊不作進一步變更,仍能以上報名稱註冊,參加新賽季各項比賽。
動態交流成爲過去一段時期內“工作組”與各俱樂部溝通的常態。舉例來說,北京中赫國安、河南建業兩傢俱樂部有關名稱提交延期的申請之所以獲得應允,也得益於他們與“工作組”之間的誠摯溝通。天津泰達俱樂部此前對沿用“泰達”的態度比較堅決,但由於與“泰達”關聯的企業客觀存在,因此俱樂部在“工作組”專業引導下,最終同意更名,“津門虎”於是成爲各方都能接受的理想替補名稱。
厚此薄彼?不存在!
部分俱樂部提交的擬用名稱雖然表面上看並不涉及股權關聯,但仍因不妥帖而被“勸改”。比如,中乙四川華昆俱樂部在原名與股東同名的情況下,曾申報“民足團結”這一名稱。但“工作組”工商界專家給出了“該名稱對常用語作了不適宜變更”的意見,並提醒此類諧音名稱很難在工商部門獲准註冊。在這種情況下,四川華昆也不得不進一步更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上港俱樂部所提交的“上海海港”名稱獲得“工作組”審覈通過,並完成了俱樂部在工商部門的名稱變更手續。外界有人認爲,更名後的上海海港俱樂部名稱仍能以“上港”作爲簡稱,因此質疑該俱樂部在變更名稱方面“抖機靈”。亦有人據此質疑中國足協在規範俱樂部名稱問題上厚此薄彼。
據瞭解,“工作組”自成立以來,一直在具體工作中保持中立,其各項程序的落實既沒有受到來自中國足協內部或任何一方的干預,亦沒有超出規則範疇,因此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直到1月12日,“工作組”才向中國足協高層作了相關工作彙報。
足協相關人士表示,除未來走向尚不明確的泰州遠大、可能面臨遷移的原石家莊永昌等少數俱樂部,絕大多數俱樂部都落實了擬用名稱的提交及調整。儘管更名可能對部分俱樂部原投資方構成了一定的衝擊,對球迷的感情造成影響,但“去企業化”名稱的推出從長遠來說有益於各俱樂部豐富股權結構,而股權多樣化的俱樂部生命力也將愈加旺盛。
統籌/杜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