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牛肉要標示原產地 9/12起跑

健康醫療網/關嘉慶報導

行政院衛生署表示,自今年9月12日起,凡是販售牛肉的散裝食品店家,以及供應含牛肉餐食飲食店家,均須規定標示牛肉原料產地。另外,自今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麪等,亦須清楚標示牛肉的產地。

▼販售牛肉食品 九月十二日起強制標示原產地(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面對政府即將開放美牛市場,行政院衛生署基於法令、食品安全,以及消費者需求提出配套方案公告法規含「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今年9月12日起實施。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牛肉要標示原產地政策地方衛生局會配合持續進行業者社區宣導,並自法規實施日起,將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的人力資源,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牛肉相關飲食的場所,做出地毯式稽查

行政院衛生署表示,爲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民衆明確的資訊,使民衆可以針對個人需求自行選擇牛肉食品,將會持續加強稽查抽驗邊境與市售的牛肉產品,以確保民衆飲食健康。

資料來源: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