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將修民法 讓障礙者能以通譯製作遺囑
法務部首度將手語加入民法宣導短片(陳志賢攝)
鑑於障礙者受限語言或身體障礙,處理身後遺囑事宜,法務部已規劃研修民法遺囑規定,將增訂障礙者可以透過通譯方式,包括口譯、手語、點字等,協助其可以爲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保障障礙者處理遺囑權益。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表示,法務部爲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障礙者近用司法之國際原則與指引」,確保障礙者的司法近用權,首度將手語融入民法宣導短片中,在「民法意定監護」、「調降成年年齡」及「親屬繼承編-完整版」宣導動畫中置入手語畫面,使障礙者透過容易理解之方式瞭解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法律訊息。
鍾瑞蘭說,法務部目前已着手規劃研修民法遺囑規定,將增加對障礙者的協助機制,例如遺囑人如不通曉國語,或因聽覺、聲音、語言功能障礙而無法陳述或口授時,增訂遺囑人得透過通譯(例如口譯、手語、點字等),以使其亦得爲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保障障礙者權益,落實民法前人人平等之基本原則。
鍾瑞蘭說,民法是對民衆生活關係最爲密切的一部法律,所以站在障礙者的角度,瞭解他們的需求,繼續建構友善溫暖的民法,是法務部責無旁貸的責任。法務部會繼續努力,營造無障礙之法制制度,照顧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