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健康/人生/家人,纔有「責任制」這回事
最近網路上知名部落客『三分鐘熱度』發表責任制,阻礙國家社會進步一文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關『責任制』對臺灣及企業的影響。
先聲明:每個人的立場不同、人生經歷不同,一個議題本來就會有正反兩面的聲音。我說的完全只是我個人體驗與經歷過的。網友們可以不同意不認同,你可以關視窗離開,但也可以選擇看我怎麼一路走來,怎麼面對『責任制』。
基本上,我心靈上與精神上都極度反對『責任制』,但是我也必須坦承,在臺灣這個環境中,要做到完全拒絕『責任制』不是單打獨鬥可以完成,『責任制』的影響層面已經是社會價值觀的問題,是一種『集體意識』,其可怕在於『集體意識』可以殺人於無形,讓你習慣一切折磨,到最後死得不明不白,都還以爲自己是壯烈犧牲。
我有什麼資格可以放這個屁?因爲我曾經是加班狂人。
本人我離開臺灣前,有六、七年的時間,曾經在『加班程度相當恐怖』的『廣告公司』與『電視臺/傳播圈』待過,加班對我來說真的是家常便飯,甚至在我來加拿大之前,離開公司的當天,吃完離職蛋糕、發表完離職感言之後,我還在聯絡廠商交辦事情,離職後還有人繼續打電話給我,這就是我的加班人生。
我的加班人生,從我第一份廣告公司的工作開始:『奧美廣告業務執行』
我記得非常的清楚,面試的時候我被問到:『你可以接受加班嗎?』我說:『可以』。
面試官說:『即使每天到十點十一點,週一到週五,週末假日還要來加班,這樣也可以?』奧美廣告耶!多少大傳系畢業的學生,盼望着這個面試機會,就算我加班到爆肝爆肺,我都要咬牙硬撐!我點頭、堅定地說:『我可以。』
面試官又說:『即使你老爸老媽反對你夜夜加班,你還是可以?』我回:『我會說服我的爸媽,你不用擔心』
這是真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憑着這股堅定跟企圖心,被面試官覺得我是童養媳,可以磨可以操可以用到死,所以當年我是唯二的應屆畢業生被錄取進奧美廣告,另一個好運的同事是堂堂政大企管系,我只是區區輔大廣告系。所以當我被錄取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就算加班到死,我也要撐着。
當時我還住在基隆,每天通車往返臺北與基隆,最後一班從聯合報發車是晚上11點40左右,所以我天天都在趕那班車直到我離職的那一天。我常在客運上睡到基隆站還被司機叫醒,把家當旅館的日子一年之後,我臉上長了一堆痘痘、一臉憔悴、脾氣火爆。
某天,江媽媽說:『你可以不要作這份工作了嗎?有必要弄成這樣嗎?』那天早上到公司去時,一坐下來我在辦公室大哭,一整個早上三個小時,我邊上班邊哭,哭到嚇死隔壁同事。
我跟我的主管說:『我媽媽...要我不要乾了。』主管點點頭,只說:『好,我知道,我會解決。』(雖然最後還是無力解決)
其實當時年紀真的還小,抗壓也不夠,只覺得自己天天無止盡的加班不知道爲了什麼?一份成就感?一份薪水?還是一份熱情?但是這些,有必要犧牲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跟我自己的健康來交換嗎?我一直都很能忍,但是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江媽媽也不再支持我的時候,最後一到防線的崩堤,我也跟着潰堤。
哭是因爲我覺得對不起父母,讓媽媽操心。但無從解決,我很困惑也很茫然,一個社會新鮮人以爲社會就是長這樣:『爲了出頭天,你就要加班到死、用你的身體健康付出代價、用你寶貴人生的時間付出代價。』
我以奧美爲榮,奧美是我的母校。那段時間雖苦,卻奠定了我往後在行銷領域工作的重要基礎。因爲當時在廣告公司伺候有名的魔鬼客戶,其他組雖也會加班,但是不會像我們這一組這麼誇張,我只是剛好運氣不好,在工作量大、客戶又極盡嚴厲的魔鬼組,纔會如此悲情。
另一個加班主因,是因爲業務夾在客戶跟創意之間,客戶一早上班,常常九點半就接到客戶咆哮電話,業務必須九點半手機待命,找創意人員發落工作卻要等到中午之後,因爲『不到中午、不見創意人』是當時的風氣,創意人員一到還不一定會馬上上班,要等他們吃完中餐心情好一點後(WHY?我早上被罵的時候,我連早餐都沒吃耶!)下午兩點之後,纔有好心情跟好timing跟你坐下來討論工作。就是這樣,每天早上伺候客戶,下午跟創意玩躲貓貓,晚上纔有時間作行政工作或是寫報告,所以不到十一點不下班。
創意人員的苦在於他們常常需要在半夜加班,可能是半夜夜深人靜纔有靈感吧!(我不是創意,無法說對錯)如果遇到拍片更是熬夜當補品,業務可以回家睡大頭叫的時候,創意人員必須要現場盯每一個細節,因此看到創意人員黑眼圈很正常。就這樣,惡性循環下,廣告公司的人,不管是業務還是創意,一天比一天晚下班。
直到後來,許多廣告圈的同事過勞死,廣告圈痛定思痛,開始重視『加班』這個問題,開始重視『員工健康與生活品質』。現在的奧美廣告也推行準時上班、準時下班的活動,甚至一週有一天五點準時下班關燈,請員工們乖乖回家休息(但是我想大家只是把資料帶回家繼續加班吧?!)
在電視上看到陌生人『過勞死』的新聞,可能會覺得可憐,但是當有認識的朋友過勞死,就不是『可憐』可以一語帶過。你會錯愕着,年輕生命的瞬間隕落、人世間的生死無常,你不知道也不懂爲什麼。你會錯愕着,下一個有可能就會是你,因爲你有着跟他一樣的生活習慣,覺得死神離你原來這麼近、這麼近。
直到我離開廣告公司之前,我還時無法突破『責任加班制』的枷鎖,一個小員工爲了生存、爲了表現,只好隨波逐流,繼續跟着加班。唯一可以訓練的是當你熟練的時候,工作效率會增加,你可以從十一點下班,進步到九點下班。但,還是在加班。
真正外商文化公司,真的不一定會加班。
接着,我到了一個境外頻道上班,當時我開了眼界,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有人會準時下班~ 因爲境外頻道的亞洲總部通常都在香港(或新加坡),因此有很多機會跟香港人、加拿大人、澳洲人、新加坡人一起工作,大多是透過mail或是視訊聯絡。
首先,大家都很規律九點半來上班,早上十點是大家最愛book的開會時間,剛吃完早餐、精神奕奕,討論事情最有效率。吃中飯之前,我已經跟香港總部來來回回好多信、開完一個會,一天的事情完成一半。到了下午五點人寄出的信,通通不會有人回你,因爲大家在準備下班,明天再來處理。我第一天上班對於六點就可以打包回家,覺得超級不習慣。(感覺很不踏實,因爲早下班不用加班,薪水還比較多?好詭異)
但是臺灣客戶常有急件,下午四五點要緊急抓人討論工作三不五時也會發生。而當你跟全世界各種種族的人工作的時候,有趣的民族性就會出現。
有些香港人可能會幫忙你,留下來跟你討論一下下,然後約好隔天一起解決事情。香港人可以加一點點小班。
有些印度人可能是直接不理你,先來個石沈大海,然後在半夜回信,以顯示自己的認真工作。(可能是我遇到機車印度仔)
有些加拿大與澳洲同事則是很直接,他們會一點也不留情面地回你說:『我要下班了,明天還有明天的事情要做,請排隊約會討論。』他們纔不管你是不是急件,原則就是不能插隊。
一開始覺得真是他媽的,客戶又不是我一個人的?我也要留下來加班阿!你就不能幫個忙嗎?『愛凹』的心態出現了,覺得對方加一兩個小時的班有什麼了不起,我也留下來加班阿!我們不是團隊嗎?不是應該進退與共?(很顯然地,我以後如果當老闆一定也是凹死員工)
但是對外國同事來說,他們都知道臺灣來的急件,絕對不能通融。他們知道臺灣人愛凹,幫一次就有第二次,久了就會食髓知味,原則不能被打破。(怎麼覺得臺灣人有惡名昭彰的感覺?)
後來我到迪士尼電影公司上班,遇到一個香港總經理,她徹底改變了我很多觀念。電影公司的日子以周爲單位,隔幾周就有電影要上片,上片前加班到八九點也習以爲常,有陣子總經理看不下去,個別約談問每個人『爲什麼要加班?』。
一開始聽到這問題真的整把火:『你老孃我事情做不完當然要加班阿!這是在指證我做事情沒效率嗎?』
總經理說:『你要學習的smart work,事情做不完要跟你的主管反應,並且一起解決,最沒效率的工作方式是把事情都攬在自己身上,不知道找正確的方式去解決。把事情合理的順序化(prioritise),分辨哪些事情一定要現在處理,哪些事情可以明天處理,或是請下游廠商幫忙處理,要找聰明的方式做事情,而不是用最苦幹實幹的方式做事情。把時間留給自己跟家人,纔是你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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