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控花蓮媒體採購案 請監察院調查
媒體報導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任內開出25個採購案,由當地記者得標,花公帑找記者蒐集輿情,花蓮縣政府19日迴應表示,「這是合法採購程序」。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在立法院質詢並於臉書公佈得標金額與媒體名單,希望監察院調查清楚。
段宜康表示,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傅崐萁9月底因合機炒股案入獄服刑後,從去年底開始,花蓮縣府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每個標案從14萬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須回繳縣長的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段說,這些案子都是由記者個人得標,這個政府機關跟媒體記者的分際相當奇怪,只要寫跟縣長有關係的報導,寫六篇沒限定字數,拍幾張照片或者對電視臺的記者,透過影片長度十分鐘,交六個影片或者十八的影片,就可以完成這個標案,可以達到十幾萬到二十幾萬。
段宜康認爲,明顯違法的是,去年就已經公告決標,甚至說不定執行完的案子都沒有公告,沒有在政府採購網上公告出來,後來是傅昆萁入監然後代理縣長才發現,有標案已經決標有沒有公告,而後公告出來,外界才知道此事件。
段質疑,總共有十個媒體是兩年都得標,這些記者兩年從花蓮縣政府就拿到了十幾萬到四十幾萬,兩年只要交影片,縣政府也不知爲何要索取此影片做什麼?報導也沒有登出來,只要交報告給就有錢可以拿,最離譜的其中有兩家爲公廣集團,預算爲立法院通過單位,希望監察院調查清楚。
段說,不管是無線或是有線電視臺,對記者難道不用調查表態嗎?這些新聞臺都在監督政府、國會、立法院,這些記者是否涉嫌被花蓮縣政府包養?他公開呼籲這些媒體,給社會一個交代,並請通訊傳播委會、監察院等調查清楚。監察秘書長傅孟融表示,會依決議內容,依規定交由監察院業務單位處理。段也在臉書貼文質疑:1、法務部調查是否涉嫌綁標?2、工程會調查是否違反採購法?3、喪失把關功能的NCC調查媒體與記者是否違反相關法令?4、公廣集團公開說明,如何處理客家臺主管與記者?(剛剛收到客家電視臺回覆,記者張國興因爲承接花蓮縣政府標案違反客家電視臺記者自律規定,已辭退。)5.原民會和原民臺公開說明,如何處理主管與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