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爲廷指太陽花佔領政院調查權沒排審 段宜康打臉

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報系資料照,姚志平攝)

太陽花學運成員6年前佔領行政院案,臺灣高等法院昨天宣判魏揚等六人逆轉判刑2至4月不等徒刑。當年的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爲廷昨天在臉書表示,時代力量上屆法案提出後整整四年,連被排審機會都沒,第九屆會期就這樣過完。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打臉表示,當時兩次請黃國昌說明提案,黃都放棄。

陳爲廷指出,立法院上一屆期時,其實時代力量黨團曾提出「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賦予國會調查權,但法案提出後整整四年,連被排審機會都沒,第九屆會期就這樣過完。

段宜康今在臉書說,「可能因爲時間久了,當事人記憶模糊。」他說,時力黨團提的這個案子,在我擔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主席的時候,2018年5月24日就排過審查。

段宜康指出,時力黨團列席代表說明提案的是黃國昌委員,結果他沒有說明立法要旨,也沒有呼籲儘速通過法案;其實發言的時候,根本沒提到這個法案,反而講了關於國會改革法案的程序意見。「前後兩次請黃委員說明提案,他都放棄。」

段宜康表示,他排這個案子,只是覺得應該要處理,並不是時力黨團或哪個人向他呼籲、請託、施壓。「案子沒審完,是我們的責任和遺憾;但當時實在覺得提案黨團,好像也只不過是提了做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