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段宜康先免吞曲棍球!監察委員彈劾查案檢察官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曲棍球之爭有了新變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指控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500萬元,「我如果是林滄敏和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早就羞愧而死,怎麼還會有臉出來見人?」甚至還打賭吞3顆曲棍球,不過,監察院14日表示,這起案件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決定彈劾查案的檢察官陳隆翔

2016年1月,彰化地檢署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刑法僞造文書業務侵佔等罪,因認罪且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萬9800元,被告受「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監委蔡崇義指出,該檢察官應該查的沒有查,有諸多缺失。

監察院14日指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於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侵佔公款案件,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遭到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彈劾,最終以6票支持對上5票反對彈劾。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指出,陳隆翔偵辦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涉嫌侵佔公款案件,漏未論斷僞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以及侵佔及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導致本案將應沒收及應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之物,卻以「發還被告」之處分命令結案,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均屬嚴重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