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兒忤逆罵三字經 父提「不孝子條款」索討房產

▲ 父提不孝子條款贈子房產討不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老先生,10幾年花了270萬蓋了一棟房子,當初爲了躲避贈與稅,把房子登記兒子所有,沒想到最近兒子忤逆他,又罵三字經,老先生提出民法「不孝子條款」要把房子討回來,但法官審理後認爲,兒子沒有打父親等觸犯刑法,也不是在公開場合,所以判老先生敗訴,兒子不用還房子。

一棟透天厝導致父子決裂,甚至還不惜對簿公堂!開計程車的老先生在13年前花了270萬蓋了這一棟透天厝,當時爲了躲避贈與稅,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沒想到兒子最近忤逆他,兩人一言不合,所以老先生提出「不孝子條款」,要把房子討回來。

臺中地方法院庭長林三元表示,如果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污辱的行爲或侵權行爲,在刑法上構成犯罪時候,贈與人是可以撤銷贈與的。因爲民法「不孝子條款」,必須是受贈者違法刑法行爲,像是打父親、污辱,但這對父子只是口頭爭執,而且都在家裡,不是在公開的場合;再加上兒子說房子是登記名下,並非贈與,所以法官審理認爲沒有違法「不孝子條款」。

林三元表示,根據本件法官查證結果,認爲沒有辦法構成刑事的犯罪,所以駁回原告訴訟。法院判決不能討回房子,老先生氣憤無法接受,表示自己還會上訴,無論如何都要把他蓋的房子討回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