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中最危險水域民衆照去 救生教練:玩水一定要戴浮具

▲頭汴坑溪名列臺中11處危險水域之首,意外頻傳。(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臺中太平頭汴坑溪玩水釀2死,現場救生圈無人使用,錯失搶救良機資深水域救生教練強調「玩水一定要攜帶浮具!」等消防隊趕到「打撈」已來不及!他也呼籲教育部,國中小遊泳課程應強制搭配水中自救課程,從小建立觀念,遇到狀況時才懂得自救及救人

太平頭汴坑溪日前發生李姓男童陳姓男子深潭溺水送醫不治,李童父親指控陳男拉兒子的腳纔會雙雙溺斃,但陳妻提出溺水時的關鍵照片,認爲2人有相當距離,陳男根本無法拉腳檢警相驗後,發現男童腿部沒有明顯抓痕,認定2人均是溺水意外死亡,如果沒有其他新事證,此案將就此簽結。李妻也表示,人都死了,不會提告。

▲救生教練從照片研判民衆對於玩水的危險性不在乎,纔會導致憾事發生。(圖/家屬提供)

然而,頭汴坑溪已列爲臺中市11處危險水域之首,近年來溺水意外頻傳,卻仍有不少民衆趨之若鶩去玩水烤肉。相關單位勢必要好好研擬對策,更要加強民衆水域安全觀念,才能避免憾事。

資深水域救生教練表示,從現場狀況研判,陳男應該是滑下去慌張,身上又穿着衣服,即便會游泳,但畢竟不是專家,要游泳上來恐怕有困難。現場水深有3、4米深,可能水性不好,下去又慌張。至於新聞提到男童遭男子拉腳,如果男子因爲慌張上不來,有可能抓到東西就不會放手。但法醫檢查男童的腿沒有抓痕或勒痕,這就很難斷定。但依現場判斷,失足落水加上青苔爬不上來應該是主因

他表示,從陳男妻子拍下的照片來看,水中3人都離岸邊不遠,如果岸邊的人有即時正確救援,應該可以救上來。另外,照片中爸爸已抱到小孩,其實可以將小孩往前推卻沒做。可能爸爸腳也踩不到底,準要要溺水,自身難保纔沒做。在瀕臨溺水時,會做出什麼事情沒有人可以判斷。但是,自己意識到必須活下來時,會變得很自私,這是一定的。自己如果都活不下來了,都慌掉了,哪會想到要把孩子往前推。

教練也說,事發當下岸邊有人,除了立刻打119,其實可以先自行救援。岸上的人如果找不到繩索,可以用外套、衣服、褲子等可以延伸的東西綁起來,當作緊急處置的延伸繩索。也可蒐集現場礦泉水瓶把水倒掉鎖住瓶蓋丟過去,只要能讓人浮在水面上都有救。

▲頭汴坑溪溺水現場告示牌,就掛有救生圈,卻無人使用。(圖/記者白珈陽攝)

他強調,玩水一定要自備「浮具」!這很重要!他最近在臺灣環島走一圈,去跟各縣市的救生教官見面敘舊,場合不是海邊就是湖邊溪邊。發現只要是公共場所比較危險的地方,消防單位都會放繩索、救生圈甚至還有專業救生繩帶。這事件現場有放救生圈,竟然沒人去拿,他覺得很奇怪。可能是他們對於玩水危險性不在意,所以沒特別注意導致,這部分是需要加強宣導

教練重申,浮具是重點,不管溪流也好,海邊也好,自備浮具是很基本戶外安全原則。只是,民衆講歸講、聽歸聽,不當一回事,蠻令人遺憾!只要有浮具,你喝多少水,不要沉下去,都可以獲救。沒有浮具,就只剩下打撈,正常人4到6分鐘沒急救就掛了,哪可能活得下來。

他也說,我們的教育是很糟糕的,雖然小學開始推廣學游泳,小學要學會遊25米,國高中要學會50米。大家都只教他們游泳,卻沒有順便教水中自救。他認爲水中自救事實上跟游泳課蠻搭的,教游泳時順便教水中自救,還有基本的自救救生,讓他們懂得運用各種物品去進行救援。

他希望教育部不要一天到晚想些奇奇怪怪的,像這個東西他們根本不在乎。希望教育部可以下令,將水中自救救生強制搭配國中小的游泳技能學習課程做配套,這非常重要!你學會游泳又怎麼樣,就是因爲他會游泳,去了之後又因爲身體、天氣不適、抽筋等等,狀況一發生,結果不懂自救,旁邊的人也不懂怎麼救人,憾事就是這樣纔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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