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詐貸案 檢調約談永豐餘大股東何政廷

(18:40更新)檢調偵辦牙材進口商鼎興貿易詐貸45億元案,懷疑永豐高層明知鼎興負責人宗英是永豐銀行董事何宗達姨丈,屬於關係身分,仍予核貸,事後導致永豐銀損失3億多元,檢調爲查明鼎興詐貸過程是否有銀行高層包庇或大股東授意,今再度約談何宗英的連襟、永豐餘大股東政廷,以及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林本明歐陽子能謝俊等5人到案。檢方訊問中。

金管會昨針對鼎興詐貸案,分別對永豐、華南銀行開罰1000萬元和800萬元,華南銀行亦因這起關係人授信,損失4億多元。因此據瞭解,檢調也不排除在約談何政廷後,繼續約談何宗英的另名連襟、華南金董事長林明成說明。

檢調發現,涉案在押的何宗英,妻子顏媛美基隆望族顏家第三代,何宗英與華南金控副董事長林明成、永豐餘大股東何政廷都是連襟關係,另何政廷也是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堂弟。而何政廷兒子何宗達曾任永豐銀董事,案發後才辭職,檢調上月才約談何宗達到案,訊後諭令何宗達以2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調查,鼎興公司涉嫌從2008年起至今年7月間利用旗下宗哲 8家公司,與10多家醫療院所製造不實交易契約,並附上假髮票、診所或醫師開立的支票,向永豐、華南13家銀行和6家融資公司共詐貸45億。檢調7月底搜索約談鼎興負責人何宗英,聲押何宗英獲准。

檢調懷疑,鼎興何宗英利用這層姻親關係,長期向華南銀、永豐銀貸款,華南和永豐銀高層明知鼎興屬於《銀行法規定的利害關係人身分,卻涉嫌違反規定,分別核貸8億和3億多元給鼎興,事後鼎興跳票,讓2銀行蒙受損失。

檢調先在10月18日先約談華南銀行高層後,訊後諭令華南銀分行經理陳麗華毛懿君2人各以80萬交保,資深專員黃仲平、專員李俊宏以40萬、30萬交保。

檢調另21日約談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前董事何宗達等人到案,除何宗達、張晉源各以200萬、300萬交保外,永豐金控營運長江威娜300萬交保、資深副總官怡君250萬交保、協理林義盛200萬交保、經理陳添鈴150萬交保、經理吳怡毓100 萬交保、專員蔡坤錪20萬交保。

檢調27日再約談華南銀行代理總經理賴明佑等6人到案,訊後諭令賴明佑以500萬元交保,其餘人則獲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