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詐貸案第二波裁罰 一銀、王道各罰200萬元

金管會針對鼎興案做出第二波裁罰。(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針對鼎興牙材貸案,共有十餘家銀行倒帳,金管會24日晚間祭出第二波懲處,第一銀行與王道銀行都因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遭金管會各自開罰200萬元。

鼎興公司國內一家牙科器材廠商,資本額8000萬元,卻對多家銀行及民間融資公司詐貸逾30億元,共有14家銀行及3家租賃公司被倒帳;而此詐貸案去年7月底爆發後,金管會在11月已先對涉案程度較重的永豐銀、華南銀各重罰1000萬及80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鼎興負責人何宗英與國內多家金融機構關係良好,讓本案備受矚目。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王道銀行旗下臺工銀租賃」與鼎興自2012年開始往來,因這次詐貸案損失9600萬元;而一銀旗下「一銀租賃」自2001年與鼎興往來,損失約爲1.5億元,她說:「損失金額大,表示做授信時風險管理沒有做好。」

陳妍沂強調,金管會對租賃子公司的裁罰是過去罕見的,因爲這兩家銀行旗下租賃事業辦理鼎興融資業務徵審作業,不僅有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的缺失,也凸顯身爲母公司的第一銀以及王道銀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