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突然加速撞向頂樓 1人死亡!這家A股公司涉事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張海妮 孫志成

近日,不少人都被一則“小區電梯突然加速撞頂樓致1死”的新聞嚇壞了。

有網友爆料稱:5月23日,廣東湛江一小區發生電梯事故,電梯從1樓加速撞向30層頂樓,事故導致致1人身亡。

據知情人稱,5月23日19時39分,湛江金海灣二期小區一乘客進入客梯後,被困在一樓至負一樓之間。

乘客向親友電話求助後,維修人員趕到現場,然而在救援過程中,電梯卻突然衝頂造成乘客身亡。

5月25日,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經初步覈查,該涉事電梯製造單位瀋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單位是湛江市橄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維保單位是湛江市立石機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經初步判斷,事發時是電梯制動器故障,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通報截圖

據瞭解,上市公司遠大智能(002689,SZ)爲事故電梯的製造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金海灣二期小區的電梯工程曾經的建設並不順利。圍繞電梯質量問題以及貨款等問題,遠大智能曾與開發商產生諸多糾紛,甚至對簿公堂。昨日遠大智能股價表現平穩,小幅收漲0.66%。

遠大智能是事故電梯製造商

據媒體報道:當日19時39分,在湛江金海灣二期小區,一乘客進入客梯後被困在一樓至負一樓之間,乘客向親友電話求助後維修人員趕到現場,在救援過程中,電梯突然衝頂造成乘客身亡。

據上游新聞,網傳“工作人員趕到現場維修,結果導致電梯衝頂”不屬實,是電梯設計本身缺陷。

公開信息顯示,涉事電梯於201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電梯製造單位是瀋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單位是湛江市橄欖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登記機關是湛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機構是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所湛江檢測院。維保單位是湛江市立石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瀋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即A股公司遠大智能的前稱。2013年12月,上市公司名稱由“瀋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瀋陽博林特電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上市公司名稱變更爲“瀋陽遠大智能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證券簡稱由“博林特”變更爲“遠大智能”。

遠大智能主要從事客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及配套件的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及整機產品的安裝和維保業務。

作爲上市公司,遠大智能牽涉到湛江小區電梯事故,這也引發投資者等對公司的關注。5月26日晚,遠大智能發佈公告表示:“目前,事故原因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在調查中。公司已經派電梯技術專家和質量專家到事故現場,協助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進一步的事故分析。”

開發商曾稱電梯故障多

在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調查結論沒有出來前,關於這場電梯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外界尚無法進行評判。但值得一提的是,圍繞金海灣二期電梯安裝工程,遠大智能曾與小區開發商湛江安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爲湛江安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湛江安康)產生諸多糾紛,並對簿公堂。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發佈的一份民事判決書披露出了相關細節。

2014年1月22日,遠大智能與湛江安康簽訂《電梯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訂明:由遠大智能以固定總價包乾方式承包湛江安康金海灣二期A1~A8幢共28臺電梯的供貨及安裝施工工程,合同約定總工期爲80天,總金額890萬元。

上述合同的履行並不順利。湛江安康曾幾次向遠大智能發函,表示遠大智能延誤工期已經違約,督促公司儘快完工。

2015年1月下旬,湛江安康發出一份《履約催促函》稱:遠大智能沒有按監理公司要求提供資料;A2、A3棟電梯自當月9日開通後,經常出現故障、停機;A2b、A3a兩臺電梯至今不能正常使用,A7棟有兩臺梯2014年12月中旬發生故障,至今未能使用;A2~A6棟電梯設備尚未安裝完成。

2015年1月30日,湛江安康又發出一份《關於電梯工程有關問題的函》稱,遠大智能在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逾期履行及A7、A8幢、A2~A6幢的轎廂排氣扇和五方通話系統尚未裝配,A2、A3、A7、A8幢電梯故障頻繁、不能正常使用,要求遠大智能解決。對此,遠大智能回函表示:“目前2、3棟電梯我方維保暫時未進入,貴方另外派遣人員對電梯進行維修未取得我方許可,並且5、6棟電梯雖然已進行驗收,但由於貴方原因合格證遲遲未下發,故5、6棟電梯不能正常使用。”

期間,小區物業於2015年2月8日向湛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湛江質監局)去函《關於金海灣二期電梯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報告》;2015年2月11日,湛江安康向湛江質監局去函《關於要求對電梯質量及安全問題實施監督的申請》。此後,在湛江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的協調下,各方同意:由遠大智能和茂名市星河電梯起重機有限公司(負責維修保養,以下簡稱星河電梯)及時組織技術人員對電梯檢查存在的問題進行維修並按規範要求電梯定期維保;遠大智能及時提供電梯零配件,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雙方的分歧並未就此結束。2015年5月18日,星河電梯發出說明函,稱其司維保人員於檢查時發現7、8棟的7臺電梯的內呼按鈕不能正常登記呼梯指令,電梯不能正常運行,廠家答覆是由於開發商不給電梯生產廠家支付電梯相關款項,廠家無法繼續對該批電梯的維保工作提供相關服務。由於得不到廠家支持,無法保證電梯的安全運行,星河電梯決定停止對上述電梯提供相關服務。同年5月下旬,湛江安康向湛江質監局發出《關於金海灣二期電梯近日出現故障的情況報告》等報告。

遠大智能對湛江質監局的回覆中稱,先期到貨的7、8棟電梯因爲湛江安康現場多次出現井道進水、臨時停電等因素極大影響安裝進度。由於7、8棟湛江安康急於交房,其他電梯封場不允許施工,對現場管理造成很大影響,且湛江安康惡意拖欠電梯設備款,現場很多發水問題造成部件損壞電梯不能運行。

到2015年8月,第一、第二批電梯尚有A4棟的小貨梯未檢驗驗收投入使用,其餘25部電梯一直在使用。

在電梯安裝工程進入尾聲的情況下,雙方又因爲貨款問題產生了爭執。因要求湛江安康付清貨款未果,遠大智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決:限湛江安康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遠大智能支付電梯工程款405萬元及利息。

此後,湛江安康、遠大智能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處理正確,應予維持,遠大智能、湛江安康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應予駁回。該判決爲終審判決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記者|曾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