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校車 管理應考慮實際矛盾

又到開學季,校車交通安全問題再次引起人們關注,不少地區的交通部門紛紛開展打擊治理“黑校車”的相關工作

儘管國務院早在2012年3月就通過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對校車安全管理進行了系統規範和限制,力圖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2019年2月,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佈了2019年第1號預警,提請各地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辦公室,協調各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大對“黑校車”和校車違法行爲的查處、打擊力度,提醒學生及家長堅決抵制乘坐“黑校車”。但在媒體上,我們依舊能看到一樁樁由於“黑校車”罔顧安全標準造成的慘劇

2020年9月,省道S237線禹州市花石鎮白龍村路段,一輛用作校車的麪包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事故共造成1名教師3名幼兒死亡,9人受傷。事故車輛並非專用校車,只是私人經過改裝作爲幼兒園接送的車輛。新華每日電訊此前在廣西內蒙古貴州等地採訪時發現,非專用校車超載似乎是“家常便飯”,在貴州同仁市的調查,發現一輛7座車竟然塞了24個學生娃

校車並不是簡單地定義爲“用於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車輛”,國家標準委員會發布過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用以規範專用校車標準,專用校車無論在安全性還是可靠性上都擁有絕對的保障。而部分地區和學校的所謂校車大都是老舊二手客車進行私自改裝的,沒有取得相關資格,也未到交警部門登記,爲了盈利常常出現超載行爲,安全性無法得到保障,危險性也極大。

爲何“黑校車”屢禁不止?這可能不得不考慮到校車的實際應用。隨着各地“二胎熱潮”和“撤點並校”等現象出現,越來越多的學生有了上下學接送的需求。而上下學時間的集中,也會造成集中性的通勤需求,單靠父母接送可能會造成交通癱瘓。在這種社會背景下,組織校車接送或許是更合理、有效的解決辦法

但對於專用校車的購買,並不是所有學校都具備能力資質的。雖然目前一二線城市校車比較普遍,但對邊遠山區來說,正規校車無論是價格還是靈活性都相對差一些,這就助長了“黑校車”的盛行。

實際與標準產生了矛盾衝突,對於部分地區和學校來說,不選擇正規校車並不是因爲他們不想,而是實際條件的限制,但選擇私改的“黑校車”就無法保障孩子的安全,這個兩難問題屬實難以解決。

筆者認爲,在關於校車的管理與普及問題上,有關部門的管理應考慮實際情況。雖然,車企和有關部門都只有有限的管理能力,如車企只負責生產和出售;相關部門對學生乘車只有部分管理職責,如交警只能對超速超載、車輛狀況有管理權處罰權運管部門只負責客車營運管理和審批,教育局和學校則承擔不準購買、租賃和組織學生乘坐“黑校車”之責等。但在日漸完善的管理系統下,有關部門可以考慮互相協調合作,仔細摸排,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聯合治理行動,有力地打擊“黑校車”。同時,增加有資質的運營車輛,疏堵結合,共同搭建完善的校車治理體系,讓孩子安全上學、放心回家

對於校車的治理,政策的制定也應更加靈活,針對不同車型、不同地區可以適當採取更符合實際的標準和要求。對於企業來說,下一步研發工作也可以更加貼合市場需求,拓展不同應用場景和不同價位等校車類型,以滿足市場更加細分的需求。張雅慧 《 中國汽車報 》(2021-03-08  0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