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愛你」到「我願意」的迷思

新石

小明是一個離了婚的中年男人,有人問他對婚姻的看法,他話重心長地說:「婚姻就是----只能吃一家、常常不開店,哎!」

真實的婚姻並非一直不變,之所以會一成不變是因爲我們對於婚姻的看法,如果是用尊重和自由,就不會變成枷鎖,如果是用契約規範的話,自由戀愛裡面 很多很珍貴的東西就會慢慢消失不見,而我們一直沿用古代契約制的婚姻精神而不自知,也因此造成了一踏進婚姻就完全走了樣的窘境

我相信在古代,慢慢形成婚姻這個制度是有它背後心理生理上的意義上,在以前不時興自由戀愛,往往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來決定,爲了讓這種沒有 愛情的婚姻關係能夠維繫住,對於婚姻這個制度設下了很多門檻和但書,這些門檻或但書不管從法律上來看、道德上來講、甚至是整個社會習俗來着眼,都強制性地 以破壞婚約爲一種不被認可的道德或法律上的罪,以至於人們表面上遵守這樣的規範,私底下卻是不斷違背起初設定婚姻的精神,很多兩性之間的糾葛不斷髮生就是 從這裡開始的。

爲什麼戀愛時是由雙方充份認知選擇,才選定彼此的,到了婚姻以後就不再尊重這樣的自由,好像用繩子綁住雙方似的,尊重、自由甚至感情都沒有了,只剩下婚姻的約束,關係都已經名存實亡了,還是用一條婚姻的繩子牽住彼此,這到底是好或不好?

談戀愛需要經營,進入婚姻裡面就不再需要了?只因爲婚姻是一種保障和限制,跑不了你的,也走不了我的,反正跑也跑不掉,那就將就將就吧!而這樣將就 的心態會不會造成關係建立的停滯?當我們以限制代替自由來經營婚姻,懼怕的精神就已經進入了,當坦然的心漸漸消沒,懼怕的心漸漸增生,這樣的婚姻品質是可 想而知的。

我們在真愛中,真真實實地愛上了一個人,爲了體驗那樣深刻的愛意,我們決定一起生活相守,結婚證書只是告訴大家我們結婚了,並不是一個合同聘任書, 聘期是一生,條件是一定要愛我一個人,當我們用這樣的看法來看這張證書,這張證書就變成了孫悟空頭上緊箍咒,是限制,而不是自由、是懼怕、而不是相信。

真愛讓人自由!即使是在婚姻當中!我們所做的爲了保護婚姻的種種措施,不管是來自個人,還是來自社會,到最後只是突顯一個事實,那就是對於婚姻沒有信心!如果制度引起了信心危機,我們要不要重新詮釋這個制度?用真愛的角度,而不是用個人喜好或社會習俗來理解。

很多人都在婚姻當中忘了起初的愛,用條件交換約定的思維來看待彼此由婚姻所建立起來的新關係,這纔是婚姻成了戀愛墳墓原因!因爲如果是真正的愛, 理論上感情是不會變的,就像燒過的木炭一燒即燃,除非年輕時的愛戀摻雜了太多的條件是自己所不自知的,又或者是在生活的歷練中忘了珍惜或根本忘了那個起初的愛。

應該用尊重和愛來理解婚姻,而不是用婚姻來理解愛情,愛沒有框架,婚姻卻是一個冷冰冰的固定框架,之所以會讓人窒息的原因是我們未曾用尊重和愛來詮 釋婚姻制度,況且愛與不愛都不是婚姻所框限得住,只是我們蒙着頭相信,只要死守着婚姻,愛人終究會回來,只是在愛人回來的同時不經意地問起自己:「我還愛他嗎?」這些問題不是婚姻能解決的,可是我們卻求助於婚姻這個制度,這不是一件很荒謬的事嗎?

我不反對婚姻,只是希望用真愛將婚姻的框架融化掉,回到那個起初我們用愛建立起來的關係,這樣的關係叫尊重,不管所愛的人選擇和我過一生,還是選擇不再愛我,都一樣予以尊重,因爲愛就是讓對方找到幸福,不管對方是不是從我這裡找着那樣的幸福!

作者新石,宜蘭,國小教師。簡介表示,這個世界應該更好,所以就把想像的世界透過文字寫出來,只要大家相信這個閒居偶得的一點小小觀念或想法有成真的可能,這個世界就會慢 慢改變,這就是他的初衷--分享自我、改變世界,至於自己只不過是一個人,一個充滿想像浪漫的讀書人,似乎是嬉笑怒罵,卻是虎嘯龍吟,如果以詩來言志就 是:「漫步田光一畝間、前塵往事在眼前、風流瀟灑不敢問、特立獨行一片天!」。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