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郭石城》戳破廢死迷思

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梁姓兇嫌性侵勒斃,受害家屬昨透過律師表示,若臺灣不能對兇手處以極刑,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式爭取引渡罪犯。(中時資料照)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大學生樑育志殺害案,鍾女父親日前在馬國直接引用蔡英文總統給家屬的慰問信,證明鍾女遇害是我政府疏忽所致,要求國賠且2爲兇嫌判極刑,不判死將爭取引渡。鍾父的沉痛呼籲,內心之悲憤非局外人體會,這件國際矚目命案足以戳破國人廢死迷思。

廢死運動近年成爲國際人權運動指標,去年在聯合國大會上,多達121國支持暫停執行死刑決議案,另有35國反對、32國棄權。馬來西亞與我國一樣都有死刑,兩個國家近年都在國際廢死運動潮流中,司法改革慢慢朝廢除死刑爲最終目標。

馬來西亞法定死刑可分爲刑罰唯一死刑,和作爲最高刑罰的死刑兩種,類似樑育志預謀謀殺且先性侵再殺人罪刑,就足以構成唯一死刑罪;反觀我國《刑法》第271條雖明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年因綠營支持廢死者發揮實質影響力連司改國是會議都避談死刑存廢,致殺人罪判死刑個案愈來愈少。

蔡英文總統執政4年多來,雖沒有公開宣示廢死,廢死幾乎成了司法界潛規則,殺人判死刑難、執行死刑更難。這4年多期間法務部只執行2名死刑犯,迄今還有39名死刑犯待執行。這些死囚的司法救濟途徑大都已走完,卻因政府未依法執行,造成被害人家屬苦痛,死囚也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同樣飽受煎熬。

鍾女父親深諳我國廢死聲浪比馬國高漲,即使馬來西亞與臺灣沒有簽訂引渡協議,且樑育志是中華民國國民在臺灣犯罪,我國具司法管轄權,依法絕不可能讓馬國引渡樑嫌受審,鍾父依然悲痛與律師召開記者會,公開提出3項訴訟及國賠,同時要求對樑嫌處以極刑,否則將援引馬來西亞法律程序引渡。

鍾女父親的公開喊話,最能感同身受的應是小燈泡媽媽時力立委王婉諭。小燈泡案震驚全國,訴訟期間王婉諭從不遮掩其挺廢死立場,但在高院一審最後辯論時,忍不住淚崩法庭,以身爲受害女童媽媽心情,公開請求法官判處兇嫌王景玉死刑,最後王嫌仍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爲由,無期徒刑定讞逃過一死。

王婉諭會淚崩請求判處極刑,就是爲避免兇手再犯,讓其他小孩平安長大;女大生鍾父心情何嘗不是這樣,爲避免未來其他女大生受害,鍾父的隔海呼籲是何等的沉重。

司法獨立審判核心,任何人都不能干預,但女大生命案重創我國形象,臺南市黃偉哲在議會答詢明確指出,他個人主張樑育志應該要判死刑,並加碼錶示39名死刑犯應趕快執行。

司法官尊崇的正義女神,是法律基礎的公正道德象徵,女神手持的劍是懲奸除惡的制裁之力,而天平則代表公正的審判。面對鍾父隔海訴求判處樑育志死刑,長期支持廢死的蔡英文總統及廢死推動者,是否也應將心比心,如果被害人是你的至親,「依法判決、執行」應是最公正的審判!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