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京弒母案 夫曾智忠更一審逆轉逃過死刑

蔡京京男友曾智忠母案,更一審改判曾男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女子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弒母案,蔡女一、二審都判處無期徒刑,曾男二度判死,但花蓮分院更一審1月底判決出現逆轉,法官認爲曾男非無教化之可能,撤銷死刑,與蔡女同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2012年5月,花蓮海邊發現一具女屍,經警方追查發現死者女兒蔡京京、男友曾智忠涉案,2人涉嫌勒死母親後將遺體載到花蓮豐濱鄉海邊棄屍。一、二審蔡女都被判無期徒刑,曾智智忠被判死刑。

2014年5月,蔡女、曾男在看守所登記結婚,當時蔡爸爸得知女兒一意孤行,不禁感嘆,「用這種事情來報答她媽媽,真的是太可惡了!」

更一審法官認爲,蔡女經診斷爲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合併反社會人格傾向,其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之主要症狀爲多疑∕妄想樣意念、不尋常之知覺經驗、古怪信念魔奇想法,無法遵守法律規範

另外,法官根據曾男在高中時期德育羣育方面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亦良好,1987年至1994年間任職航發中心期間,因執行計劃或計劃試驗有功、設計績優及一般功績,記嘉獎1次者共5次、嘉獎2次者共4次,並記功1 次等情形,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蔡女部分維持原判,曾男則改判無期徒刑。

每天精選600則新聞免費下載新聞雲APP iOS:https://goo.gl/qXZojaAndroid:https://goo.gl/MRNy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