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張鬱柏》網路時代的我們,如何避免政治極化?

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及多家社羣媒體接連封鎖或停用美國總統川普帳號,避免其言論繼續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圖/達志影像

隨着1990年代網路科技與AI的快速發展個人發言的經濟成本降低,隨意的幾句話均可能在網路上成爲衆人口耳相傳的故事,具有高度影響力政治人物,也因此透過網路世界形塑了社會的價值觀和整體氛圍

美國2020年底總統大選後,當時的總統川普即屢次利用其社羣媒體帳號指稱選舉有舞弊,並於2021年1月初在「拯救美國(Save America)」的集會活動上對支持者們喊話,鼓吹大家遊行至國會大廈,沒想到大批的支持者們竟然失控地闖入正在確認選舉人票的國會大廈,造成5死多傷。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及多家社羣媒體因此接連封鎖或停用川普的帳號,避免其言論繼續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

自從各大社羣媒體開始管制公衆人物於虛擬空間的言論之後,虛擬空間的言論自由保障與言論管制之爭開始盛行。然而,許多我們琅琅上口的理論或許已無法適用於網路與AI高度發展的當代,新的思維需要建立。

傳統的言論自由保障理論如「觀念市場自由競爭理論(Marketplace of ideas)」強調各種言論如同商品在市場上相互競逐,自由公民能夠理性地審議各類言論,讓真理越辯越明,因此政府不應該有太多管制,這樣的理論系奠基於人人均有平等近用資訊機會,亦即民衆在接收資訊的能力、機會與資源上是相同或相近的。

林子大法官即曾於司法院釋字第644號解釋的協同意見書上提到:「政府如欲防止係爭政治理念或言論對社會可能帶來之弊害,最好的方法並不是禁絕該係爭政治理念或言論,而是要鼓勵更多的言論來治療或避開係爭政治理念或言論可能帶來之弊害。惟如該弊害確屬嚴重,而時間上亦不允許社會大衆可以用更多的言論,經由理性討論而避免該弊害產生時,亦即僅於欲限制之言論對於弊害之產生已達明顯而立即危險之程度時,政府之介入限制,方有合憲之可能。」

筆者認爲林大法官的想法或許在電視、報紙、書籍傳統媒體管道得以實踐,因爲此等管道的資訊生產不若網路即時,一個事件是否可以成爲一個公共議題,往往會先經過一段時間的公民審議,政府也因此只須於某言論已達明顯而立即危險之程度時介入即可。

然而,網路與AI的發展或許已經打破了這樣的假設基礎。

當我們不斷地在社羣媒體上點閱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的新聞和文章時,AI程式會蒐集我們產生的大量數據,經過演算後,自動地製造並傳輸符合個人偏好的海量資訊,造成我們的政治資訊光譜在無形之間大幅度地萎縮,形成看不見的過濾氣泡同溫層),隔絕我們與意見自由競爭市場的鏈結,並代替我們邊緣化不受自己歡迎的言論,導致社會共識分歧、政治社羣碎片化,不同立場的言論難以產生交集與良性互動,各羣體內的個體思想和言論因此趨於極端。

更令人驚訝的是,這樣的惡性循環可能是政府、政治人物或企業控制輿論的手段。透過在網路世界置入廣告、贊助媒體、買機器人按贊留言加分享貼文,影響社羣媒體的AI演算機制,造成特定輿論不斷反覆出現在我們的使用者介面上,而一旦點閱又將加強AI幫我們挑選、過濾、剔除特定政治言論的信心,最後形成極化政治。

論者主張,或許可以立法要求社羣媒體揭露每則言論背後的發言者身分或來源,以提升使用者的辨識能力。但筆者認爲在「轉貼、分享」功能發達的社羣媒體上,早已無法追蹤某言論或資訊的來源,更遑論在轉傳流通的過程中還會經過一定程度的「改寫」,造成究責上的困難。

筆者認爲,若試着從「保障閱聽者」的角度來思考如何避免虛擬空間的政治極化,首先可考慮從教育着手,以建立個人資訊辨識能力及事實查證習慣爲目的,長期培養民衆的媒體素養;亦可建置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如資金來源及董事無特定政治色彩的基金會)主持的事實查覈機制,及時發佈對於網路資訊真假的判斷;或是加強社羣媒體業者屏蔽經法院認定有散佈危害社會資訊的帳號之義務。

在今日網路與AI科技時代,虛擬空間的言論如何在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之下也能避免政治極化,仍有待社會的集思廣益與思辨討論。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法律系雙學士,大九學堂二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