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固鎮法院宣判一惡勢力犯罪案

本報訊記者 周瑞平 通訊員 姚銳娟煙花爆竹公司私自成立“稽查隊”,把持本屬於安監部門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權,非法控制縣域煙花爆竹市場,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近日,安徽固鎮縣人民法院陳炬常斌等13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搜查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分別判處集團首要分子陳炬、常斌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其餘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十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4月,被告人陳炬等人成立安徽省固鎮縣雙贏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2007至2019年,陳炬以組建煙花爆竹“稽查隊”名義,招募社會閒散人員、有前科劣跡人員、公安機關離職輔警,爲“稽查隊”統一配發制服、證件、稽查車輛,逐步形成了以陳炬、常斌爲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王濤人爲重要成員,以黃偉等人爲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陳炬、常斌等人爲阻止外地銷售的煙花爆竹流入固鎮縣境內市場,最大限度的攫取經濟利益,組織、安排王濤等人,長期對固鎮縣境內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採取毆打、設卡點攔截、追攆、進店住宅隨意查扣、沒收煙花爆竹、駐守等方式進行“稽查”。同時還利用雙贏公司有權簽訂供貨協議權利,把持本屬於安監部門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權,脅迫經營戶購買不低於預設訂貨標準貨物,常年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搜查、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