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蜂法官被打臉 槍砲交保案二審撤銷發回重裁

▲張姓槍砲嫌犯交保案,臺南分局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臺南地院重新裁定。(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張姓改造槍枝嫌犯以家有200箱蜂要養,被關押沒人養蜂會死的說法,獲得臺南地院法官王國忠接受,裁定10萬元交保爭議案,臺南地檢署提出抗告,臺南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爲,張家還有母親胞弟、妻、子多人可協助或委人照料蜂羣不至於因他遭羈押而死亡,17日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臺南地院重新裁定。

二審法官認爲,警方張嫌住處查扣2把改造手槍,14顆子彈成品、10顆半成品彈頭彈殼底火火藥、槍枝零組件及一批改造槍彈工具。張嫌坦承改造槍枝、子彈,並曾以扣案改造手槍試射擊發10顆子彈。警方前往查緝時,張嫌還帶着一把改造手槍、3顆子彈逃逸。

二審法官認爲,張嫌製造槍枝、子彈犯行,顯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前又有多次棄保潛逃紀錄;張嫌獲得臺南地院法官裁定交保,未來是否會如期接受偵、審調查審判,的確會讓人質疑。

二審法官認爲,張嫌確實從事養蜂事業,但他的家中仍有母親、胞弟、妻、子多人可協助或委人照料,蜂羣應不至於因其遭羈押而死亡,所以養蜂不能構成不羈押的理由,一審法官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可議,所以撤銷原裁定、發回一審更爲適法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