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蜂」法官裁定交保張姓槍砲犯 檢方抗告狀送法院了

臺南地院證實,「愛蜂法官裁定張姓槍砲犯交保案,檢方抗告狀送達法院。(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地方法院「愛蜂」法官裁定張姓槍砲犯交保案,引起司法界及網路議論,臺南地院14日下午證實,臺南地檢署對本案提出抗告狀,已送達臺南地院。

對於審理裁定本案的臺南地院強制處分專庭王姓法官說,他辦案一向本於良心、良知,對檢警聲事項,他一定會審酌,惟不是聲請就照準,對於不準的理由,他也會告知不會刁難,外界對他的評價則不予置評。

王姓法官認爲,本案張姓槍砲犯在庭訊中認罪,表示認錯不會再逃,日後判刑確定會出面服刑,要求讓他回去照顧好蜜蜂,不然蜜蜂死、飛走,也會影響家計。雖然有考量張嫌有逃亡之虞,但考量張家無其他人有養蜂專業,沒人可替代張嫌養蜂,張嫌開庭態度良好,他選擇相信張嫌,裁定10萬元交保替代收押,仍能讓張嫌接受司法調查,且兼顧家計,外界對他的評價,他不予置評。

本案鬧得沸沸揚揚,臺南地院14日下午4時許證實,臺南地檢署對本案的抗告狀已送達臺南地院,法院正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