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孩去找小朋友玩 遭朋友的外公猥褻!施暴者拒不認罪獲刑四年半

9歲女孩小豔化名)到朋友小娜(化名)家裡玩兒,誰知遭到小娜的外公王某酒後實施猥褻。小豔家長報警後,王某被抓獲歸案後,對犯罪事實拒不承認。2021年5月,王某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刑四年六個月。

1965年出生的男子王某家住河北邢臺

2020年4月11日下午,9歲女孩小豔吃過午飯去王某家,找王某八歲的外孫女小娜玩兒。午飯飲了酒的王某在其北屋客廳、東側臥室對小豔實施了猥褻行爲

案發後小豔將此事告訴父母,其家長報警,王某被抓獲歸案。王某不承認自己猥褻了小豔。他說,事發當天自己喝了四兩白酒。吃飯大概吃到一點多鐘。當時小豔站在自家找外孫女玩兒。“我就問她們幹什麼,那個10歲的孩子(小豔)說在這裡吃糖呢。我說我家沒糖,走吧,我要睡覺了。這兩個孩子沒有動,我就用手推了這個10歲的女孩讓她趕緊走,後來這兩個孩子就走了。”

王某稱,之後小豔家長找到自己,說他摸了小豔。王某說,自己很冤枉。“我印象中在女孩的屁股上下的位置推了兩下。應該是沒有皮膚間的接觸。我只是想把她趕走,我沒有對她有非分之想。在推女孩的過程中沒有對女孩進行捏、摸等動作。”

河北邢臺平鄉法院一審此案認爲,王某對9歲女童親吻、摸胸、摸隱私部位,其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現有證據可以排除被害人誣陷或者有人唆使被害人誣陷王某的可能,可以證實王某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行爲。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王某不服上訴,稱自己沒有犯罪。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爲,被害人小豔在本案的前後陳述中位置方向上雖有不一致的地方,但該情況符合小豔該年齡方位上的感知度,對其陳述予以採納。證人小慧雖僅3歲,但在其認知範圍內,能夠客觀描述本案中其見到的情形,其證言予以採納。近日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