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副書記偷吃人妻 丈夫舉報一年僅得零公章回復

▲偷情。(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他和我妻子偷情,被我抓現行,但是(副)書記至今未被免職。」海南省瓊海市龍江鎮藍山村委會村民先生近日稱,前妻去年和村子黨支部副書記在一家賓館偷情被抓包,隨後莫男將此事舉報至當地紀委部門。但是事情已經過了一年,莫先生纔等來兩張沒蓋公章的回饋材料

南國都市報》報導,據莫先生介紹,自己就是藍山村委會的人,和前妻朱女士是在外地打工認識的,兩人經過戀愛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大女兒已經上高中了。2008年1月份,朱女開始在龍江鎮藍山村委會擔任計生員,但是他很快發現,妻子慢慢開始和自己經常吵架,也開始不理自己了。

後來,他聽到村裡議論,妻子朱女和村黨支部副書記宋姓男子兩人關係不一般,兩人很可能有染。2013年5月,莫先生就要求妻子朱女辭去計生員的工作,隨後妻子就到了三亞打工。當年年底,朱女回到藍山村委會老家休息。

2013年12月9日,上午9點多,朱女在家中接到宋男電話。隨後,朱女告訴莫先生,稱宋男要向她瞭解如何辦理農村合作醫療的事情,要去一趟瓊海市區,並稱完事後就要去三亞繼續工作。

當天中午,宋男在家中吃完午飯後,就乘車前往瓊海市區。一直懷疑朱女和宋男有染的莫先生,立刻起了警覺,就騎摩托車尾隨朱女來到嘉積鎮。當天下午兩點半,莫先生髮現妻子在嘉積鎮愛華路一家賓館開了房,沒過多久,宋男很快就尾隨進去了。

大約一個小時後,宋男離開了房間。隨後,莫先生趁機來到朱女房間,並質問妻子爲何跟宋男開房,朱女當場也承認兩人當天發生了關係。2013年12月16日,兩人協議離婚。

莫先生想到,妻子朱女和宋男均是黨員,應將此事反映到有關部門,對兩人進行查處。兩人離婚三天後,莫先生將自己當天和妻子朱女的談話錄音舉報至龍江鎮紀委。

但莫先生一直沒有得到龍江鎮紀委就此事做出的迴應。直到2014年12月份,自己到龍江鎮紀委詢問調查結果,該鎮紀委纔將一份並未加蓋公章的材料交給莫先生。莫先生出示的材料上顯示,2014年6月10日,龍江鎮黨委領導班子在2014年6月9日,決定給予宋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女黨內警告處分。

「妻子和村委會副書記通姦,導致我們離婚,但是副書記至今未被免職,我一直想不通。」莫先生說。

12月10日,宋男對此表示,自己確實和朱女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也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龍江鎮藍山村委會指出,宋男確實一直在該村黨支部擔任副書記,並未因此事導致其黨內職務發生變化。對此,龍江鎮紀委工作人員當天並未作出正面迴應,只稱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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