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性侵小姊妹花141次 半癱算命師判19年半確定

▲半癱算命師性侵母女3人判刑19年半確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開算命館、祭拜「歡喜佛」幫人消除惡運陳姓算命師,他假藉傳達歡喜佛意旨誘騙一名婦人和她的2名年女兒,以拍裸照、口交性交儀式祭拜性侵長達6年之久;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判陳男19年6個月徒刑確定。

苗栗縣開設算命館的陳陳裕(55歲)罹患小兒麻痹,仰賴坐輪椅行動,自83年起與一名離婚婦人交往併發生性關係;89年間陳男告知婦人需祭拜「歡喜佛」度過人生關卡,每週以性交儀式祭拜,婦人深信聽從。

陳男協助促成婦人購房,婦人事成未還願,以激怒「歡喜佛」爲由,母女恐遭不幸被多人輪暴,從94年起要求母女3人拍裸照、種木瓜樹、取公狗精液及性交等不同祭拜方式迴向給「歡喜佛」。

婦人及當時年僅12歲及14歲的女兒先以口交方式替代性交,2名自小受母親灌輸因果報應觀念,擔心惡運降臨而不敢違抗,6年多期間遭陳男性侵、毆打,2姊妹遭性次數多達141次。

97年間,陳男又以婦人的2名女兒性交祭拜時敷衍,要求母女參加膜拜「歡喜佛」團體訓練課程,收取每期一人14萬元及迴向替身費共1年2期,婦人及女兒要爲陳男工作,還要借款繳付相關費用

母女3人在100年間與陳男決裂,因擔心遭噩運降臨,仍四處尋找解厄方法,婦人的大女兒因接觸到正規宗教信仰發覺有異並向好友同學吐露,經警務友人協助向苗栗地檢署提告。

本案苗栗地院審判陳男有期徒刑19年6個月,陳男及檢察官不服都提出上訴,臺中分院判決詐欺取財及詐欺罪不得上訴,其他部分得上訴。最高院法官認爲陳男爲逞私慾利用被害人對他的信任騙財騙色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一生難以抹滅的陰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