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狼師「性侵小六男童」9次還懷孕生子 法官重判17年半

桃園市教育局將徐姓女老師終身不得任用。(示意圖/shutterstock)

現年42歲的徐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一所國小擔任高年級班導師時,竟看上班上男學生,從2月到6月,9度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課時,和男學生髮生性行爲和口交,甚至還因此懷孕生下一子,桃園地院依2個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和7個對未成年性交罪,重判17年半。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2020年9月接獲通報立即將徐師停職並啓動調查,經性平會查證認情節嚴重達終身不得聘任程度,立即解聘,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任教。

據悉女師是7年級生、未婚,男學生目前是高中一年級生,穩定就學中。

徐女擔任桃園某國小5、6年級班導,竟於2020年2月25日上午電腦課堂間,在班級教室內的教學休息室中,無視班上6年級的男學生抗拒,強行性侵他得逞,此後以每月1次的頻率,利用音樂課、課堂間、午休時間、早自習等,5度把男學生叫進休息室發生性關係,另外還4度幫男學生口交。

徐女還要男學生內射,在同年6月18日發現自己懷孕5周,仍於25日再度和男學生髮生性關係,最後徐女產下1子。同年9月升上國中的男學生,被父親發現和國小女導師過從甚密,報警才揪出犯行。

法官審酌男學生對時間、地點、肢體動作、雙方姿勢、相對位置等細節證述均大致相符,還有日記、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以及同校師生的證詞,認定男學生屬實,且徐女婦產科就診紀錄可見2020年5月懷孕並生下一名男嬰,經親子鑑定,確認就是男學生的小孩。

諮商心理師也證稱男學生案發後很困惑自己錯在哪裡,覺得自己沒有拒絕,也生氣女師否認而覺得生氣與無奈,感覺被誣賴說謊,還將所有過錯歸咎於自己,也才發現性侵不是自己不去想就沒事。

法官以女師不剋制己身情慾,利用年幼男學生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與男學生及他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7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合併判處1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2020年9月26日通報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即將徐女停職靜候調查,案業經該校性平會調查該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且有性騷擾行爲,其情節重大而有終身不得聘任事由,學校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解聘,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以避免該師再於學校任教。

教育局持續督導該校積極追蹤輔導男學生,並加強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宣導活動,建立學生正確的價值觀,提升其自我保護觀念及應變;另針對學校性平業務承辦人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實務研討會議,對學校行政人員或輔導人員辦理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爲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以提升學校教職員工性平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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