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門開展“網劍行動”重點打擊網絡虛假宣傳

昨日,記者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瞭解到,該局聯合市公安局、市網信辦、北京海關、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等16部門,近期將在全市開展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簡稱“網劍行動”)。行動主要有8項重點任務,將嚴厲打擊網絡虛假宣傳、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僞劣商品違法行爲。

食品藥品防疫用品將重點檢查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旨在打擊網絡違法行爲、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促進網絡經濟發展。將堅持“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的理念,統籌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行動主要有8項重點任務,記者注意到,無論是夯實電子商務平臺主體責任,還是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以及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僞劣商品違法行爲,銷售食品、藥品、防疫用品的平臺內經營者,都是重點檢查對象。

行動將指導各電子商務平臺,根據《主體責任清單》要求,落實各項法定義務;開展平臺落實主體責任專項執法檢查;對銷售食品、藥品、防疫用品的平臺內經營者進行重點抽查,確保經營者主體信息真實有效。

在重點領域廣告監管方面,重點查處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關係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尤其是對疫情期間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資等的虛假違法廣告,加大執法辦案力度,查辦、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打擊直播營銷中各類違法行爲

直播營銷今年以來發展迅速,日前中消協公佈“網絡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類型化研究”成果,歸納出虛假宣傳、退換貨難、銷售違禁產品、誘導場外交易、濫用極限詞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

“網劍行動”將規範網絡直播營銷等新業態,開展網絡直播營銷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網絡直播營銷過程中的各類違法行爲;引導直播行業龍頭企業制定完善行業自律公約;加強二手物品網絡交易平臺監管,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爲。

同時,行動強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接訴即辦有關要求,開展網絡交易訴求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建立網絡交易重點治理主體名單;加強對網絡平臺運營主體價格的全過程監管;開展食品安全“淨網”行動,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強化保健食品網絡營銷監管;加強網絡訂餐配送過程管理;嚴厲打擊網絡交易發現的生產銷售不衛生、不達標、過期變質食品行爲。

嚴查電商購物虛假宣傳等行爲

在直播電商購物中,虛假宣傳是問題“高發地”,主要包括兩種行爲:一是圖文不符,推薦產品與實物不一致;二是誇大宣傳,毫無根據地誇大產品功效

此次行動將嚴厲打擊網絡虛假宣傳,尤其是疫情期間誇大、虛構產品功效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爲;嚴肅查處刷單炒信、仿冒混淆、違規促銷、違法搭售、平臺二選一、詆譭商譽等違法行爲。

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僞劣商品違法行爲,以食品、防疫用品、兒童用品等關係公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消費品爲重點,開展網絡交易產品質量抽檢,指導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履行產品質量義務。

中消協公佈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在線下禁止出售、限制出售的物品,悄然通過網絡直播電商流入市場。主要表現爲:某些直播電商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公然銷售野生動物;還有直播電商不具有相應資質,隨意銷售處方藥;某些直播電商銷售假藥,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網劍行動”將開展打擊野生動植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全面禁止網上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組織開展打擊網絡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

■ 關注

“取證神器”破解網絡監管難題

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階段網絡違法行爲更隱蔽、傳播更廣泛、後果更嚴重、影響更惡劣,依靠傳統監管方式和有限監管力量,很難應對海量違法行爲和相關投訴舉報,急需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爲網監工作提供支撐。

隨着涉網違法行爲的增多,“取證難”問題成爲阻礙執法工作開展的關鍵“痛點”:一是證據原始數據掌握在平臺服務器中,辦案人員無法獲取服務器原始數據,傳統通過自行截圖的證據,效力等級偏低,一旦當事人拒絕簽字確認,證據將無法認定。另外,原始數據極易被修改或刪除,導致證據滅失,案件查辦被迫終止;二是辦案人員爲提高證據效力,如果一發現涉嫌違法線索就立即進行公證,則行政成本過高、公證週期較長;三是目前沒有統一的電子數據取證管理規範,缺少標準化要求。

目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發的“網絡取證固證”功能模塊已經在全系統上線,網絡取證可實現對PC網頁移動互聯網信息內容(如APP應用程序中的內容)進行截圖、屏幕錄像取證。通過採用業界通行的存證雲技術,全程記錄保存執法人員的取證固證操作過程,並具有防止證據篡改或滅失等功能。

系統可實現網頁取證、視頻取證、批量取證、定時取證四種取證方式,可有效滿足執法人員的多種取證需求,比如執法人員可在618或者“雙十一”集中促銷期間,通過設置定時取證週期、批量取證範圍,有效監測商品價格異動、虛假宣傳等各類違法線索情況,並第一時間進行證據固定。截至目前,通過網監繫統“網絡取證固證”功能模塊,已進行網頁取證6454次,視頻取證660餘次,移動取證190餘次,利用系統出具公證書14次。(記者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