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明年初上路!天燈自治條例通過 業者違規最重開罰1萬元
新北平溪區有里長建議推標章收天燈補償基金,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府將推動自治條例。本報資料照片
天燈掉落恐引發火災,危害附近居民。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赴平溪行動治理,承諾全力推動自治條例,而今日市政會議通過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業者須申請標章依數量繳永續發展費,違者最重可開罰1萬罰鍰。議員林裔綺說,盼4月定期會審議,最快明年初上路,建議市府在條例上路前空窗期,投保第三責任險保障居民安全。
天燈掉落引發火災時有所聞,平溪及周遭居民惴惴不安,市議員要求市府制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草案規定隨標章徵收永續發展費,業者只能販售有標章的天燈,以便溯源,若拒絕稽查、變造、重複使用、僞造等,最重罰1萬元罰鍰,草案2020年進議會躺了2年沒過,屆期不續審退回市府。
侯友宜上週赴平溪行動治理時,里長建議推動天燈標章製作發放,收取天燈永續發展費、天燈肇災補償基金,侯承諾全力推動,草案今在市政會議通過,侯盼議會支持加速推動。
平溪鄉魅力商圈理事長王聖凱說,平溪是天燈產業火車頭,既然現在遊客量已回溫,恢復疫情前的8成,過去一拖再拖的法規也該儘快落地「先求有再求好」,並建議保留機制調整永續發展費,畢竟過去沒有上路過,無法預估收多少規費纔夠。
王認爲,規費多少是其次,業者最怕是商業競爭不公平,比如流動攤販賣便宜、沒有標章的天燈,政府如何稽查纔是重點。
議員林裔綺說,經發局一開始訂定草案時,不夠接地氣,將永續發展費訂100至200元,不少業者怕嚇跑客人,引起爭議;後遇到疫情、遊客銳減,市府也不積極推動,草案上屆議會進入法規會後停滯。不過這次草案進入議會後,經發局積極向程序委員會、議員溝通,盼4月定期會審議,最快明年初上路。
林裔綺指出,發展基金不是存越多越好,但基於使用者付費有賠償機制是好事,現況多數天燈售價約200至250元,規費收取30至50元地方業者較可以接受;並建議市府在條例上路前空窗期,投保第三責任險保障居民安全。
經發局指出,將由市府相關單位、商圈代表、業者代表、天燈施放區社區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訂定天燈標章設計、永續發展費額度、基金運用及肇災補償審定等事宜。爲方便業者就近申請標章,將由區公所辦理標章發放、收取永續發展費作業,業者依預計販售天燈數申請標章,繳納規費後,即可取得標章。
至於規費訂定,經發局說,地方能接受30元到50元範圍,等條例施行後,管理會依條例施行當下的天燈施放數、物價水平評估適當金額。
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今市政會議通過。記者劉懿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