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大錢」破解房地合一稅? 房仲:環節恐觸法!

▲105年「房地合一稅」規劃上路時,從中央民間學者都吵得不可開交。(圖/記者蕭保祥攝)

記者陳韋帆臺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迄今已經2年,相較高峰期,各區域房價也跌下約1~3成不等,部分住客也紛紛開始購屋,房市稍有起色回溫現象;看似逐漸恢復正常房市交易的現在,近日業界卻開始流傳「破解稅制」的招數,只要「用700萬就可以買到三間房」,待房市上漲時,就可以大賺價差,數百萬就可輕鬆入袋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利用貸款「一貸再一貸」的方式已經不是新鮮事,需要掌握幾個環節才能成功,但依照現行稅制以及國稅局的積極查覈,如果真能實現,恐怕好戲後頭

近日就有房仲業者向本刊記者分享,聽聞有一羣年輕投資客,集資三人鎖定低於市價行情8折以下房屋,以700萬資金購入行情約1,000萬的房屋,掛名其中一人身上,房屋購入後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將貸款來的錢,再購買第二間同樣低於市價行情的房屋,掛在第二個人名上,依此類推同樣手法貸到第三間房屋。

三人的目的是爲了等到有買家上門甚至房價回漲時,可以一口氣大賺價差,但根據「房地合一稅制」,以三人屬於居住境內者爲例,「持有1年以內販售獲利所得需繳稅45%,2年以內超過1年爲35%,2~10年爲20%,超過10年則爲15%。」

有無獲利的計算方式爲「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數額」,其中關鍵就在於「費用」,「費用」包含「契稅、代書費仲介費、搬運費、裝潢費」,都可當成本費用扣除,以減輕納稅人稅務負擔。而三位投資客就是以「裝潢、搬運、仲介」三項費用作爲抵扣,讓帳面上的獲利大幅下降,減輕其應繳稅金額避稅。

徐佳馨表示,這樣的做法在早期非常盛行,不少「投資客」都是這樣炒作,但自從「房地合一稅」上路之後,就很少聽到了。他說,按照現行稅制,這樣的操作手法有三個關鍵點,一、必須找到低價物件 二、費用扣除 三、順利脫手獲利了結。

先不論是否順利完成,但第二項其實沒那麼簡單,因爲費用扣除部分,投資客通常能夠操作的方式就是「裝潢、搬運、仲介等費用」,必須開立發票或者有實際效力收據,國稅局纔會認列,但國稅局也有不認項目的可能。若有某些不肖投資客,以開立假髮票方式欲規避稅制,即使逃過了一時,但國稅局保存所得稅資料效期最高長達7年,只要有心追查,一樣還是抓得到,所以真要操作,也不像坊間講得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