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不多說 張盛和用3例談現行缺失

財政部張盛和舉過去實際案例現行缺失。(資料照/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現行房地稅制有三大缺失,首先,土地增值稅房屋所得稅稅負偏低,再者,同年度買賣土地不課增值稅,也沒有所得稅,最後,不動產業運用房地價格比避重就輕,規避所得稅稅負,「若房地合一稅通過,現在課不到稅、不合理的,未來都將正常化。」

爲增加說服力,張盛和更找出過去案例,指出現行制度下,他認爲缺失存在的地方。第一個案例是,曾有民衆出售持有8年房地,因此獲利新臺幣207萬元,在現行制度下,由於房地分開課稅,且公告評定現值偏低,導致該民衆只要分別繳納土地增值稅3萬7,000元、房屋交易所得稅5萬2,000元,總稅負爲8萬9,000元,約佔獲利207萬元的4%左右,「如果薪資所得賺207萬,應負擔稅率是20%。」

至於第二個案例,是有民衆出售持有未滿1年的房地,獲利104萬元,但因爲屬同年度買賣,依規定,土地部分課徵增值稅,所以只能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2萬3,000元,約佔獲利104萬元的2%,「但如果今天是薪資所得者1年賺了104萬,稅率在10%左右。」

最後1個案例,也就是部分民衆所排斥的建商,他說,曾有不動產業者興建房屋出售,總售價70億元,但利用土地在稅制的優勢,將房屋及土地售價比例拆分爲3比7,導致最後獲利雖高達49億元,但土地增值稅只要繳4,700萬元,房屋交易所得稅1.7億元,總稅負僅2.17億元,佔總獲利49億元的4.4%左右,「一般營利事業要交多少稅?要17%!」

針對上述3個案例,張盛和認爲,目前臺灣投資不動產的租稅負擔率確實偏低,個人租稅負擔只有其餘獲利狀況的五分之一,業者也只要負擔一般企業正常獲利下的四分之一稅額,因此這個行業(不動產)會不斷吸引資金投入,最後導致國家資源配置失當,影響經濟發展

「這問題非改不可,過去癥結就是分開課稅、找不出真正獲利。」他說,房地因此必須合併課稅,若方案通過,第一個案例民衆要繳稅額將提高至27萬7,000元,佔獲利所得近14%;第二個案例民衆要繳稅額將提高至31萬2,000元,佔獲利所得近30%左右;第三個案例不動產業者要繳的稅額將一舉提高到8.47億元,佔獲利所得17.3%,與一般企業獲利的17%營所稅相仿。

張盛和強調,外界的各種批評都是因爲對房地合一稅要求過多,這稅制的目的從來就不是打房,「想要把存在104年之久的制度一次翻盤,那是不可能的。」這次只要能先讓房地合一課稅,就算成功了,他也提到,依據財政部的藍圖新制施行後第一年僅1.82%戶數會受影響,隨着2年、5年、10年,涵蓋戶數將逐漸增至4.16%、10.04%、20.15%,20年後可望全部納入,這樣纔是真正可長可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