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公佈植物油重金屬超標 食藥署打臉:數值屬正常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新竹政府針對市售6品牌7款植物性炸油委託食品工業研究所檢驗之後,20日宣佈多家食用植物油重金屬超標,要求下架。但隨即遭食藥署打臉,植物油公會表示,傷害已造成,提告或道歉意義都不大。

新竹市政府20是驚爆市售多款知名食用植物油驗出重金屬鉻,要求業者下架。但食藥署下午強調,總鉻平均含量介於0.02至0.52ppm間均屬背景值,新竹驗出的數值屬正常狀況

食藥署指出,我國及Codex、歐盟、紐澳美國等各先進國家,均無針對食用油訂有鉻之標準。由於重金屬多爲來自環境,非基於加工需要而添加,屬無法避免的污染物質,2012年美國衛生及公衆服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針對各類食品的背景值調查,總鉻平均含量介於0.02至0.52 ppm之間。鉻分爲三價鉻及六價鉻,其中三價鉻爲人體所需微量元素,六價鉻爲致癌物油脂中檢出鉻,應確認其種類,及其檢出值是否與天然背景值相當,以決定後續管理措施

食藥署指出,臺灣系依據國際間科學風險評估結果,針對不同食品中所含重金屬暴露風險較大者,優先研訂限量標準,「未訂標準者,並非即爲不得檢出,而系以個案風險評估方式,決定後續管理措施。」

反式脂肪部分,食藥署表示,臺灣自97年起強制實施市售包裝食品都應在「營養標示」欄位內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依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反式脂肪定義爲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之非共軛式反式脂肪,並規範反式脂肪得以零標示之條件爲:「每100公克/毫升食品內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但考量食品中反式脂肪除主要來自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或於植物油精煉的脫色、脫臭製程外,也可能天然存在於部分食品如乳製品牛肉等,且因檢驗方法並無法區別反式脂肪是來自天然存在或加工製程所形成,還須配合稽查瞭解製程中是否有經過部分氫化過程等因素,故修正97年對應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的定義,新反式脂肪的規定是在今年7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在此之前,對於未氫化過程的產品,確實可以免標示。

針對新竹市政府的烏龍事件,植物油公會也發出聲明表示,會員反應激烈,未經查證即發出新聞,除製造社會大衆對食用油不信任,造成社會不安外,也抹煞了企業努力經營貢獻社會的辛勞

另外,也有業者表示,政府單位應該鼓勵公務人員勇於負責,但是要開記者會之前至少要先查一下條文,別砸了自己的公信力了,不只傷了廠商,也傷了自己的專業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