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駿/不要假借「轉型正義」搞「邪惡轉型」
▲綠高喊「改革起步」,不當黨產條例三讀通過。(圖/記者周宸亙攝)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了,第一條爲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院公佈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文本還是草案,不知是否正式通過爲法律?如果還沒成爲法律,那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轉型正義」爲何,恐怕應該說清楚,講明白吧!?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文本公開說明:「本條例規定轉型正義之任務項目,包含『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併促進社會和解』,以及『處理不當黨產』等四大任務項目,由促轉會統籌規劃。」該草案第一條:「爲促進轉型正義,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條例。」立法的目的應該尚稱清楚,至少用詞明確。
既然轉型正義是要「還原歷史真相併促進社會和解」,那麼,應該是沒有真相就很難有真正的和解吧?根據歷史工作者的研究結果,當時,很多私人因其與日本殖民砍頭者的特殊關係,在投降日後8月15日起做了很多虛僞的買賣合約,侵佔爲數可觀的臺灣人民共同的資產,是不是也應該一併揪出清算,才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必然包含的「平等」意涵?是不是也應該將當時的壞份子所侵佔的財產項目及其衍生的後續財產列出清冊公佈,而立法追討?
既然標榜要「還原歷史真相」,是不是把二二八的假帳再好好理一理,列出攻擊官署者的清單,看看他們後代那些人領了賠償金!基於蔡政府所代表之中華民國的正義,應該追討回來,哪有造反革命攻擊官署而遭治罪者還能要求國家賠償的?這是那門子正義?倒是充滿「邪意」吧?除非蔡政府根本不代表中華民國,那就另當別論,不過,希望交代清楚,讓大家明白!這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執政者該有之最起碼的義務吧!?
其次,歷史不是一天發生的,臺灣不是在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才從地底冒出的,要還原歷史真相,是不是也應該清算殖民砍頭者在1895年至1945年間究竟剝削了臺灣人多少血汗?甚至應該算清楚砍了多少人頭,消滅了多少臺灣寶貴的生產力吧?是不是應該列出清單,向他們索討?從根本上「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吧!這對臺灣纔是真正的大公大義啊!這纔是「勇敢ㄟ臺灣人」該乾的事啊!不是嗎?你們何以如此目盲地輕縱傷我臺民甚深的殖民砍頭者?莫非你們認爲1895年至1945年臺灣是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生活?還是你們根本連這點爲臺灣先民伸張正義的勇氣都沒有?
最後,如果八田與一可以被稱揚,是不是也該算算老蔣保臺,令臺灣人民免於假使毛澤東統治後一波波直到文革之政治運動的衝擊,把其全家活命的人數算一算,正式公佈?要搞正義,就要光明正大而且全面周到啊!不能只算白色恐怖的出帳,不算全家活命的入帳啊!不然就是選擇性的「邪惡轉型」,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解,只會傷害臺灣!
蔡英文執政兩個月,支持度掉14%,還是綠營機構做的民調才掉14%吧?臺灣是早該有正義轉型,但別搞不清楚什麼是正義,只一味地想以扭曲的假造歷史剷除異己,那會搞成邪惡轉型喔!14%說不定就是上天示警喔!如果沉迷於扭曲假造歷史,永遠不會有正義的!戒之!慎之!
●作者:朱駿,獨立評論人,政大國發所博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