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人員簽證 陸委會籲港核發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右)1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8名駐港人員的簽證將在年底到期,但港方迄未發給,呼籲雙方回到2011年所簽署的共識協議。(劉宗龍攝)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0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美中衝突加劇下的臺海情勢發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立法委員吳怡玎質詢時表示,我方駐港代表處目前剩8名臺籍駐港人員,簽證都將在今年底到期,未來該如何爲臺胞香港工作?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迴應,我方將堅持到底,並呼籲港方回到2011年雙方簽訂的「換文共識」。

啓動代理機制 服務不打折

針對吳怡玎質詢我方駐港代表處人員簽證問題,邱垂正迴應,目前臺灣在香港有8名駐港人員,他們的簽證都將在今年內到期,但駐港代表處還有55名香港僱員,目前也都啓動「代理機制」,目前提供給臺港兩地民衆的服務都沒有打折。不過,邱垂正也說,現在我方駐港代表處的確需要多一點人力,若人力不斷的減少,未來還是會影響到對臺、港雙方民衆的服務,希望港方不要有2011年「換文共識」以外的框架,製造不必要的政治爲難。

互惠互助 勿形成惡性循環

何謂2011年「換文共識」?此份2011年臺港互設機構簽訂的基礎文件,換文內容一直未曾公開。邱垂正說,換文共識內容即在規範我方駐港人員業務內容,目前我方駐港人員都按照共識內文從事業務工作,無任何違反規定行爲,根據換文內容,我方相關駐港人員得應定期核發簽證。

至於會不會採取對應措施,對香港駐臺機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也實施相關香港駐臺人員不予核發簽證?邱垂正說,不希望變成這樣,希望臺港還是秉持互惠、相互幫忙的原則,不要形成惡性循環,也影響到臺港民衆之間的交流,這樣會是雙方民衆的損失

拒籤一中承諾書 卡關主因

據瞭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港府要求中華民國駐港人員申請工作簽證或延籤時需籤「一中承諾書」,遭我方拒絕,是我駐港官員無法取得簽證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