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路追逐競速撞死人 竟推思覺失調 女遭判3年8月
邱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在中投公路競標,因剎車不及撞死人,臺中地院判邱女3年8月、林男8月刑期。(林欣儀攝)
邱姓女子去年駕車行經中投公路,與林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沿途競速,兩臺車還多次變換車道,最後邱女因剎車不及撞上蕭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導致蕭男傷重不治,雖她事後辯稱患有思覺失調,但法官認爲無法證明其犯案時有病發情況,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3年8月,林男則被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去年6月10日下午約6時許,邱姓女子(26歲)駕車從臺中市往南投方向,她明知中投公路限速70公里,卻與林男(39歲)駕駛的轎車一路奔馳競速、相互追逐,期間更多次超車、變換車道,卻在一次切換車道時因剎車不及、追撞上蕭男駕駛的小貨車,小貨車被撞翻覆、蕭男傷重不治。
邱女坦承撞上蕭男座車,但否認沿途與林男的座車競速,她辯稱,當時要趕回南投上課,因感覺有一部車子不斷朝自己逼近,感到很害怕、想逃走,纔會超速行駛;此外,她因長期受思覺失調症所苦,因而幻想前方的林男座車踩剎車是有意挑釁,纔會加速,沒想到最後失控而發生車禍。
林男也坦承是超速行駛,但同樣否認與邱女競速飆車,他辯稱,當天因手機接到家中的防盜警報通知,打電話回家又沒人接,擔心家裡出狀況,纔會超速,且因事發時下雨、地面潮溼,再加上看到有車子才踩剎車,非故意要挑釁邱女。
臺中地院指出,經調閱行車紀錄器等證據,該時段的中投公路地面乾燥,且只有邱、林兩人不斷以高速、變換車道的方式行駛,且邱女雖因思覺失調有就醫診斷,卻無法證明她撞車時精神情況異常,認爲兩人在道路追逐、競速,漠視他人生命與安全,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