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翻版?韓籍生撞死人 講好賠7百萬只給3千

陳姓婦人泣訴,韓籍張峻豪撞死人後還嗆:臺灣人了不起嗎?

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sng小組臺北報導

南韓籍交換學生張峻豪在99年情人節當天,酒駕撞上一對騎車伕婦,先生當場死亡,太太身受重傷;二審判這名韓籍生1年4個月徒刑,他服完刑期不賠錢,竟然還嗆說「臺灣人有甚麼了不起,法律也拿我沒轍」。

「我真的是一再受傷害!」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今天召開記者會,出席的陳姓婦人泣不成聲。這場意外已經發生3年,當時張峻豪酒駕撞死他的先生,陳婦本人重傷,韓籍生一度哭窮,卻被查到常開名車出入夜店。二審判他1年4個月,如今刑期服完了,錢卻不賠了。

陳婦氣憤地表示,「我先生是一條命,他(韓籍生)這樣撞死他,面對我是一個被害人,他竟然講的話是什麼話……你們臺灣人了不起嗎?」死者妹妹則說,「在這當中,在今年,他寄了這張匯票,是郵局的3千元匯票。」

原本700萬元的民事和解金,張峻豪卻只給3000元支票,讓家屬何以堪?而臺灣的法律對外國人太保護,錢還沒賠完,韓國學生就可以出境,家屬每3個月要花5萬元申請境管外交部態度更是令家屬不滿。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員黃仁良說,「韓國學生的態度消極,另外加上他出獄之後 行蹤不定,現在也只能透過手機跟韓國學生連絡,沒有辦法掌握到他確實的行蹤。」先有林克穎,再有韓國交換生,臺灣的法律對於外國人是不是太過寬容?纔會讓這些真正的受害者永遠處於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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