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道競速撞死3人 共犯判囚9年定讞

謝亞軒(中)無照駕駛租來的黑色轎車,與另名友人,在北公車專用道競速,害死無辜3條人命。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男子謝亞軒與友人黃佑呈無照駕駛,又在臺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飆車競速,謝的車衝進騎樓,撞死無辜3人,謝遭判刑12年確定,至於黃的部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無照駕駛致人死亡罪將黃男判刑9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4歲的謝亞軒2018年10月11日傍晚,無照駕駛租來的黑色轎車,與駕駛白色車輛的友人黃佑呈,在北市健康路一路狂飆右轉南京東路四段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競速時,車輛突然失控,高速衝進騎樓,撞飛正在回收紙箱黃姓夫妻大樓謝姓保全,3人死亡。

黃的律師辯稱,黃男目的在於超車,無使公衆往來發生危險的故意,縱認有違規情事,然時間僅屬短暫、不具持續性,且他只超速10幾公里非嚴重超速行爲;本件是因爲謝亞軒突發性駕駛操控車輛失當所致,黃男是否有預見致人於死的可能性待斟酌。

更一審認爲,黃男固非直接駕車撞擊而導致被害人3人死亡的人,但他與謝亞軒共同危險駕駛,縱使他主觀上疏未預見,但仍對導致死亡的結果負責,將他判刑9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