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畢業隔天遭撞不治 駕駛僅願賠100萬遭重判

許姓男駕駛雨天左轉撞飛詹姓男博士生,誣賴對方違規馬路,僅願意賠償100萬元給家屬,上訴後遭二審法官認定態度不佳,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1年2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市某大學博士班詹姓男學生雨天過馬路時,遭許姓男駕駛撞飛到對向車道後接連被兩部小自客輾過不治,一審許男8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見許男誣賴詹男違規過馬路,僅願意賠償100萬元給家屬,認定態度不佳,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爲冷氣維修技術員,2018年6月17日晚上7點多駕駛自用小貨車,搭載吳姓男同事行經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與海專路205巷交岔路口時,遇上撐着紅色雨傘的詹男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許男疑似遭A柱擋住視線、疏於注意,左車頭直接撞上詹男,詹男騰空飛至對向車道,臂部着地後,頭部接着撞擊地面,又接連被2部自小客輾過,經救護車送醫急救,仍因寰枕關節脫位、第3頸椎橫斷並上脊髓損傷重,左右肺遭肋骨斷面刺破、血胸、氣胸肝臟脾臟破裂並腹血等重傷害不治。

當時,許男留在現場向抵達現場員警自首,辯稱「沒看到行人在我車輛前方」、「撞上後不確定是撞到什麼東西」。許男甚至指詹男當時明明看到兩側有來車,還穿越馬路到一半站在道路中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一審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許男8月,許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許男犯後不斷辯解,誣賴詹男違規過馬路,還只願意以100萬元和解,態度難認良好。詹男又爲家中獨子,剛考取博士班,家人非常不諒解許男的態度,法官最後從重改判1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