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設導航害騎士撞上不治 起重行駕駛判賠193萬

桃園市起重行老闆爲設導航停車,導致後方騎士自撞身亡。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經營起重行的林男,去年前往八德區附近工作時,爲設定導航而臨時停車,不料疑因車身左側超出邊線約70公分、佔用隔壁車道,導致張姓騎士撞上身亡,高等法院21日判林男與其妻、起重行掛名負責人賠償19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2016年1月間駕駛公司貨車外出,前往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某工廠吊掛風管行經民生街時爲設定導航而臨時停車,但未將車輛緊靠道路右側,車頭硬生生超出邊線達70公分,導致張姓騎士反應不及,從後方撞上貨車車尾倒地

張姓騎士送醫後,因多處骨折主動脈破裂、心包填塞積血、左側血胸、左肺扁塌等傷害,導致創傷性休克,不治身亡;事後,家屬向林男提起告訴,並附帶向林男、林男妻子求償慰撫金、喪葬費等約787萬元。

本案民事部分,高等法院認爲,林男應賠償張男兒子53萬餘元、張男妻子和其3名女兒每人各35萬元,合計共193萬餘元;刑事部分,桃園地院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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