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當街砍死路人 思覺失調辯護無效 二審仍判10年6月
陳姓男子遭鄰居友人嗆「看三小」,竟怒持雙刀當街砍殺致死,辯護律師以「思覺失調症」爲由爭取免刑,一審殺人罪判其14年,出獄後強制監護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10日改判陳男10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陳姓男子遭鄰居友人嗆「看三小」,竟怒持雙刀當街砍殺致死,辯護律師以「思覺失調症」爲由爭取免刑,一審高雄地院研判陳男案發時未喪失辨識行爲能力,依殺人罪判其14年,出獄後強制監護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10日改判陳男10年6月。
47歲陳男子罹患思覺失調症20多年,平時仰賴母親撫養照顧。2020年10月29日下午,在前鎮區住家附近的廟宇,與李姓男子發生口角。當時陳男疑似看了李男一眼,李男怒嗆「看三小」還罵三字經。一旁的里民當時還極力勸阻李男,不要和陳男一般見識,李男的母親也及時出面制止衝突。
「你等我,我要回去拿刀!」失去理智的陳男最後還是衝回家,從廚房內抓了1把水果刀和1把生魚片刀,回到現場,朝還在場的李男一陣亂刺。李男一度以安全帽激烈格擋,但頭頸、胸、背、手腳等部位仍連中10刀,當場血流不止,送醫急救不治。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的辯護律師以精神疾病犯案幫他爭取免刑,但法官發現,陳男案發後懂得藏兇器,還一度躲避追緝。面對警詢時不發一語,且無證據證明他有幻聽、幻覺等情形,認爲陳男行兇時沒喪失行爲能力。
法官認爲,陳男仍屬身心障礙者,與窮兇極惡之徒有別,有再教育社會化可能,最後依殺人罪判其14年。法官認爲,若無一定的約束力,可能造成陳男再度認知或解讀錯誤衝動而再鑄下大錯,命其出獄後仍須強制監護5年。
民事部分,李男父母求償610萬元,陳男出庭時對此沒有表示意見。法官認爲,李家父母承受喪子之痛,遭逢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重大變故,其哀慟難以承受,請求賠償金額尚在合範圍,判陳男須賠償6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犯案時的心智狀況及民事判賠結果,依殺人罪改判其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