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行政院是擺爛或陷總統於不義?

社論

總統開放美國豬和30月齡以上美國牛進口,並承諾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值,以保障國民健康。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排除貿易障礙,打開經濟全球化通路,爲企業創造更多機會,國人自然應該支持。但行政院要有能力依據科學證據和國際標準做好管理工作,否則就是陷總統於不義

衛福食藥署配合總統決策,連射三箭,鉅細靡遺規定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的包裝食品,應在容器或外包裝中文顯著標示「產地」,且須以「屠宰地」做爲原產地認定依據。另外,餐廳、小吃攤、夜市,若有販售豬肉,也應標示豬肉及原料的原產地,並以中文顯著標示在卡片菜單標籤標示牌等,以貼、懸掛、立牌黏貼等足以明顯辨明的方式標示。以標籤、菜單註記者,字體不得小於4公釐;以其他標示型式者,不得小於2公分。未依規定辦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處4萬到400萬元罰鍰,簡單說,衛福部把管理責任轉嫁最下游,不但法令矛盾,而且窒礙難行

把管理責任轉嫁最下游

這裡就出現矛盾,而且窒礙難行。依照《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規定,凡貨物加工或製造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35%,可以其「加工地」爲原產地之標示,無須另行標示各食品原料之原產地。也就是說,若水餃肉包貢丸包裝上標示「產地:臺灣」,並不表示其採用豬肉一定是國產豬肉,只代表「製造地在臺灣」。至於罐裝肉鬆則連產地都無須標示,在法令矛盾下,衛福部又如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衛福部長陳時中自己都承認,清楚標示肉品來源「容易說,不容易做」。豬肉廣泛用於民衆日常生活,從市場、餐飲夜市,各種滷味和加工食品,極可能被廉價的進口美豬混用,即使制定規範,除非有效增加相關單位預算與編制,否則不可能就便當、肉丸漢堡、水餃、香腸肉制及各式各樣含肉食品進行有效管理。衛福部真的有把握對每一種品項都提出示範,教導商家如何標示,民衆如何自我保護,否則如何能宣稱「保障國人健康」?

例如,依食藥署公佈的新草案,以豬油爲原料的散裝食品無需標示;這表示中秋月餅或蔥抓餅若以美豬油製成就不需要標示,因此明年美豬進口後,國人打開月餅或蔥抓餅大快朵頤,可能就會把美國豬油一起笑納腹中。面對輿論質疑,陳部長一時語塞,只好推託「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修正草案」只是預告階段,會朝向豬油散裝食品也「全都要標」規畫,並與業者討論。

部長堅持須清楚且完整標示,不造成消費者混淆,固然值得嘉許,然而以近來口罩國家隊發生以陸制口罩混冒國產醫療口罩的狀況來看,要國內業者都遵循法規可能難如登天;唯有依賴嚴厲且頻繁的檢驗,不斷抓出違規業者處以重罰,纔可能對業者產生嚇阻作用而守法行事,但政府及司法機關有這樣的人力與財力嗎?法令多如牛毛之害,威權時代已罄竹難書,難道臺灣要回到法令只管得到無權無勢小老百姓的舊時代嗎?

有效稽查肉品是否以國產豬混用美豬,是難度頗高且費時費力的差事。衛福部考量不同部位風險,公佈了美豬萊克多巴胺各部位的殘留容許量──肌肉及脂(含皮)0.01ppm、肝臟0.04ppm、腎臟0.04ppm,其餘食用部位(如胃、腸、心、肺、舌、肚、腦、血等)爲0.01ppm,各有不同檢測標準。但目前美牛邊境檢驗率只有4%,早已違反衛福部早先100%的承諾。未來必須在海關增加人手,纔能有效把關。

政策前後矛盾卸責推託

目前食藥署對「肉品及其加工品」的查驗,1年不到2000家次,卻有高達1/4家次不符規定。再者,政府口口聲聲要強化食安,但各縣市食藥妝管理人力卻從去年715人減到今年684人;即使加上中央稽查人力,總共只有767人,要服務2350萬人的食品安全捉襟見肘,若再加上未來的艱難任務,難道可以讓國人安心?

行政團隊應該清楚,即使是偏綠媒體的民調都顯示,高達74%民衆不支持開放含瘦肉精的美豬,其中偏綠民衆的反對比例亦高達64%,加上國民黨已發動反萊豬公投,企圖搶佔民意風尖浪口民進黨的政治壓力將與日俱增。但行政團隊前言不對後語、卸責最下游,擺爛的行徑不但讓國人失望,更讓人懷疑,是否故意陷總統於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