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崴遭染紅宛如大同案翻版 徐永明質疑內神通外鬼
▲立委徐永明召開「中資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紅國安破洞」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體感遊戲大廠智崴30日發出聲明迴應:第一,公司已詳查過股東名冊,並無中資背景;第二,公司從未做過國防科技專案,因此對立委檢舉感到困惑。並重申,股東名冊中確認無中資背景,也從未做過國防科技專案,智崴今日下午原本就預定要召開法說會,法人關注今年接單及營運狀況,預計將於下午四點再發最新聲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接獲民衆檢舉與錄音檔,指出國內體感設備商智崴資訊財務長林穗娟引進具新華社背景中資約450萬美金,藉港商名義及透過地下匯兌方式大量買進智崴股票。徐永明質疑,中資此時積極買進智崴股票宛如「大同案」翻版,不只涉嫌違法炒股,更出現臺灣國防科技能力出現破洞之疑慮,金管會、調查局等政府單位必須全面查辦。
徐永明30日上午召開「中資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紅國安破洞」記者會,現場公佈相關錄音檔及檢舉內容,直指智崴資訊財務長林穗娟引進具新華社背景中資450萬美金,透過港商及其在臺分公司於永豐金證券安和分公司大量購入智崴股票。徐永明表示,智崴自稱是「臺灣之光」,擁有建立八輪戰車、飛機及潛艇等模擬器技術能力,在國安上極具潛力發展,此案一開不僅是被買掉,更有國安上的疑慮。
徐永明指出,中資背景港商就是「盈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是由智崴全球經理李佩冠掛名,而該家港商在臺灣分公司「香港商盈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負責人也是李佩冠。綜合檢舉資料,林穗娟所引入之中資,即是藉李佩冠掛名的臺灣分公司戶頭操作智崴資訊股票。他表示,李佩冠不只扮演人頭角色,更質疑智崴內神通外鬼,整個領導階層都知情,智崴高層更扮演重要人頭。
目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若中國人民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以他人名義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最高裁處2500萬以下罰緩,並限期停止或撤回投資。徐永明也說,智崴案很可能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修正案通過後,第一件適用的案件,對打擊違法中資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副組長耿一馨表示,目前有配合檢調來函調查,如果涉及證券不法交易、違法外資陸資相關規定,一定會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