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寫作學會:陳建新與滿分作者有利益交換是誣陷
最近,一篇名爲《生活在樹上》的浙江省高考滿分作文引發網絡熱議。有人認爲,這位考生的知識面和閱讀量令人印象深刻;也有人認爲,考生故意炫技,這樣的寫法不值得提倡。
根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該作文最初由浙江外國語學院主管、主辦的教育類報刊《教學月刊》微信公衆號率先刊,並配發浙江省高考作文閱卷大組組長、浙江大學副教授陳建新對該作文的點評,但隨後該公衆號就刪除了該文章。
《教學月刊》微信公衆號文章稱,隨着2020年高考閱卷工作的結束,《作文新天地》編輯部聯合浙江省寫作學會,將對浙江省2020年高考的考場作文,如滿分作文、高分作文、存在典型問題的作文等,進行持續關注,並在《教學月刊》公衆號率先推出“高考作文閱卷組長評高考滿分作文”的系列稿件。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三位一體升學指導”“浙江高中語文團隊”等多個微信自媒體公衆號8月10日上午發佈了一則署名爲“浙江省寫作學會”的消息《關於這次高考作文“滿分風暴”的幾點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浙江省寫作學會在這則說明中表示:“最近幾天高考作文《樹上的生活》所引發的‘滿分風暴’,使我們學會也處於“暴風眼”當中,想必理事們和會員們都很關心。本來是一場關於高考作文寫法的大討論,它可以推進中學作文教學,配合語文新課改,吸引社會對中學教育的關注。但這兩天個別網文卻變了味,把一些不實之詞強加在陳建新老師身上,所以有必要做幾點說明”。
說明解釋了“滿分作文”發佈和刪稿的原因:爲了推動浙江省高中語文教學特別是作文教學工作,給中學作文教學提供範例,省寫作學會與《教學月刊》商定,由學會參加閱卷的老師在高考閱卷工作結束以後,向《教學月刊》提供10篇高分作文,並附點評。月刊社編輯部本來打算在9月號刊登這些作文,爲了預熱,於上月底先在公衆號上發表了其中的一篇作文和點評,引發極大的網絡反響。後來月刊社撤下了該文和點評,其餘文章和點評也不再發表。
對於網上關於“滿分作文”的爭議,浙江省寫作學會在說明中認爲:“關於該文的評價,由於角度不同、標準不同,當然可以有各種各樣的評判結論。但在高考閱卷中,只能是一種角度,那就是選拔進入高等學府深造的人才;一種標準,那就是高中畢業生的標準。所幸衆多網文,對於該文主題思想、邏輯思辨、表達方法,還是正面肯定的爲主,反對意見主要集中於歐化語句和晦澀詞語方面。儘管點評中對此缺陷作出了批評,但質疑者擔心這種文風會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有一定的道理。但過份放大該缺陷,好像滿分不是在獎勵個性化表達而是在獎勵行文的晦澀和用詞的生僻,不能不認爲是一種有意的混淆。”
浙江省寫作學會強調:“滿分作文並不等於完美無瑕,只要是在全省高考作文中堪稱最佳作文之一,雖有些許瑕疵,仍然可評滿分,重在鼓勵。這就必須關注兩點:其一,要評該文,更評其人,是什麼支撐該生寫出該文?其二,要看該文,更看他文,也就是該文在全省高考作文中處於什麼水平位置?而這兩點恰恰是非專業人士所不具備的。特別在全國新課標、新教改、新教材這種大背景下,獨創性和思辨性正是新課標所倡導的。但因另外9篇高分作文不再刊發,所以,這一動機的整體效果已經無法體現。網上流傳的另一篇滿分作文《做一個特立獨行的麪糰》,就展現了完全不同的寫作風格,也體現了閱卷者開放包容的評價理念:不是一枝獨秀,而是百花齊放。”
在這則說明中,浙江省寫作學會明確表示:“省寫作學會與《教學月刊》的這次合作,是由學會會員提議,會長贊同,然後再通知陳建新老師加入的。陳建新老師並非主導。有人質疑陳建新與雜誌社有利益關係,純屬無稽之談。而且,省寫作學會與雜誌社的合作,無涉金錢,都是純粹的專業角度考慮,在合作互補中推進浙江省的語文、特別是作文教學。”
在聲明的最後一點,浙江省寫作學會爲陳建新組長澄清:“有人公開發文指控陳建新老師與該滿分作者之間存在利益交換,甚至言明爲‘師生關係’。可以認爲該指控就是誣陷。凡是參加過高考作文閱卷的人都明白,該作文能落在陳建新手裡,純屬偶然。整個閱卷打分過程完全符合程序規範。而要事先約定,暗通款曲,使一篇能從初評的39分到最後的滿分,根據概率推演,只存在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的可能性。因爲它不像通常的優秀作文,會得到絕大多數人的賞識;而是缺陷一眼可見,優長鬚加細辨。”
浙江省寫作學會還表示:本學會一直來致力於浙江省寫作教學研究和中學作文教學指導,今後仍將積極爲浙江省寫作事業發展服務。通過此次網絡傳播所引發的“滿分風暴”,促使我們反思,今後必須注意敏感時期的敏感題材把握。高考作文一直來就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公開發表相關作文和點評,應特別慎重,並必須嚴守高考閱卷的相關規定。以往紙質媒體的通行做法,放到如今網絡傳播條件下,尤須注意。
8月10日下午,浙江省寫作學會秘書長程雷生在接受澎湃新聞電話採訪時明確表示,上述說明確實由浙江省寫作學會發布。另外,多名該學會會員向澎湃新聞記者透露,說明主要向學會理事和會員發佈,由部分會員通過各自自媒體平臺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