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手!最久追溯至十年前 騰訊阿里滴滴等被罰

(原標題:市場監管總局再出手!最久追溯至十年前,騰訊、阿里、滴滴等被罰)

7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互聯網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22起案件涉及的互聯網企業有滴滴(8起)、阿里(6起)、騰訊(5起)、蘇寧易購(2起)、美團(1起)等,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騰訊收購58同城、小紅書搜狗獵豹蘑菇街股權案等。其中時間最早的,要追溯到10年前,2011年7月騰訊收購獵豹移動股權案。

22起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與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爲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有涉案企業做出官方迴應。

最早追溯到十年前投資

22起案件中,有8起與滴滴及其關聯公司有關,分別是惠迪天津一汽集團設立合營企業案、惠迪天津與華夏出行設立合營企業案、惠迪天津與特來電設立合營企業案、惠迪天津與西藏奧通設立合營企業案(浙江滴時)、惠迪天津與西藏奧通設立合營企業案(杭州滴時)、小桔智能與北汽新能源設立合營企業案、小桔智能與海南交控南網電動、海南電網設立合營企業案、北京車勝與時空電動車設立合營企業案。

根據監管總局,上述合營案經查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涉事企業處以50萬元的罰款。

還有6起與阿里有關,分別涉及阿里網絡收購天鮮配股權案、阿里創投與上海商投集團設立合營企業案、阿里網絡收購紐仕蘭股權案、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股權案、阿里創投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案。

以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爲例,2014年6月26日,廣州恆大足球、恆大地產與阿里網絡簽署《增資協議》,阿里網絡取得廣州恆大足球50%的股權。該次交易完成後,阿里網絡與恆大地產共同控制廣州恆大足球。2014年7月4日,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本案構成了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給予阿里網絡50萬元罰款。

有5起與騰訊有關,分別涉及到收購58同城股權案、騰訊收購小紅書股權案、騰訊收購搜狗股權案、騰訊收購獵豹移動股權案、騰訊收購蘑菇街股權案。

其中時間最早的發生在2011年7月,騰訊通過其控股子公司TCH Copper Limited(以下簡稱TCH)與FaX Vision(股份出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現金方式獲得獵豹移動1500萬股普通股,同日,TCH以現金方式另認購獵豹移動95240964股A輪優先股,合計收購獵豹移動10%股份,並取得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

另外,騰訊與獵豹2010年全球營業額與中國境內營業額均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本交易2011年7月7日完成股權交割。在此之前未向本機關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還有2起與蘇寧易購有關,分別是蘇寧易購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案、蘇寧易購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案,蘇寧易購與南京銀行、三菱重工都分別被處以50萬元的處罰。

此外,本次披露的案件中還有北京三快收購奧琦瑋案。北京三快是由香港上市公司美團通過協議的方式單獨控制。2015年8月,北京三快、奧琦瑋以及奧琦瑋的原股東簽署投資協議,北京三快向奧琦瑋增資並獲得對應20%股權和控制權。2015年9月7日,奧琦瑋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本案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給予北京三快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反壟斷監管不斷強化

從去年開始,市場監管總局密集對互聯網行業中的合營、收購案進行反壟斷調查,依法對包括阿里、騰訊、百度、蘇寧、滴滴等多家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今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先後對四批40起左右的經營者集中案件進行處罰,是因爲在此之前互聯網行業的絕對多數併購即使符合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也未進行申報,違法行爲比較普遍,而反壟斷執法機構自去年底開始強化對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監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把反壟斷列爲今年的經濟工作任務之一,因此近期反壟斷監管動作頻繁,除了對多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進行調查處罰之外,就是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大量併購進行調查處罰。“這些是在具體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也是互聯網行業強化反壟斷的具體表現。”

具體到今天公佈的22起案件,都是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根據反壟斷法,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因市場監管總局經評估認爲這22起案件都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只是程序違法,符合申報標準而未依法申報審查,所以只是給予罰款,但也是屬於頂格罰款。趙佔領表示,如果不具有限制或排除競爭效果的話,則不需要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

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的反壟斷風向和一兩年前已經完全不同,現在審查標準正不斷變得更嚴格。他認爲,對於歷史上已經存在的、但未申報的交易,市場監管總局還是會通過,但對於新的交易可能就沒那麼容易通過,比如騰訊主導的鬥魚虎牙合併案

而針對近期的監管政策落地以及二級市場波動,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經濟學家龐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未來一段時間內,監管可能將涉及和深入到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違法實施集中和收購審查、成癮性行業與未成年人保護、互聯網金融的金融控股公司化、VIE架構、數據安全與數據隱私等諸多領域,市場對互聯網板塊的情緒有可能受到監管不確定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