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 太陽能躉購費率砍逾1 成 洪傳獻:應低於4.25%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國內三大太陽光電公協會今天(4日)發表聯合聲明,針對經濟部日前公告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太陽能降幅達12.15%,離岸風電降幅也達12.71%,產業代表均表示「無法理解與接受」,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更表示,沒有想要暴利,但降幅不應高過4.25%。

經濟部日前公告108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草案,其中地面型太陽能降到每度3.7728元,調降幅度爲12.15%,水面型太陽光電則爲每度4.1665元,降幅爲11.16%,並且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採單一費率,對此,國內太陽能業者,包括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暨策略長洪傳獻、元晶太陽能董事長廖國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軒甫,以及天泰能源創辦合夥人陳坤宏,均表示「無法理解與接受」。

▲針對經濟部公告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草案,國內太陽光電業者聯合聲明「無法理解與接受」。(圖/記者姚惠茹攝)

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代表國內三大太陽光電公協會,宣佈聯合聲明內容,主要包含兩點,其一爲國際平均降幅爲4.25%,但是臺灣卻高達12.15%,對調降幅度不滿不是因爲要從中獲取暴利,也沒有要政府圖利產業的意思,但是這次公告的躉購費率草案,完全沒有考慮臺灣特殊環境,像是鹽害颱風地震地層下陷問題,以及臺灣太陽光電外部建置的成本全球之最,約佔電費收入三成以上,因此強調臺灣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降幅不應超過4.25%的國際平均降幅。

其二,洪傳獻強調,這次調整躉購費率,將會對臺灣太陽光電產業發展造成嚴重衝擊,使得原本已開發中的大型地面型專案以及政府標案,都可能因爲本次的躉購費率大降而夭折,因此聲明表示,對於並接於超高壓的大型地面電站考量必須「自設升壓站」的成本支出,政府應增加6-9%躉購費率,最低不應少於6%,才能引導產業願意真正投資大型地面電站。

▲左起爲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元晶太陽能董事長廖國榮。(圖/記者姚惠茹攝)

元晶太陽能董事長廖國榮也強調,這次經濟部公告的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草案降幅超過11-12%,完全高於全球平均降幅的4.25%,而且臺灣的電廠報酬率全世界比起來已經偏低,若是降幅還比全球平均更低,勢必會對臺灣太陽能產業造成嚴重衝擊,因此呼籲政府千萬別一方面說鼓勵扶植業者,另一方面又大幅調降躉購費率,打擊國內太陽能產業發展。

此外,離岸風電也調降12.71%至5.8498元,對此係統廠業者紛表示反彈,業者表示政府補貼電價制度對於業者是一很大傷害。現場多家投資臺灣離岸風電廠的外資表示,已在臺灣如濱彰等地區已投入上百億資金,然而現在一個電廠都未蓋好,就面臨政府取消階梯式補助,恐將影響未來在臺投資意願。而沃旭能源亞太區董事長柏森文、臺灣北陸能源發展總經理馬聖安、CIP臺灣區計劃總監許乃文、玉山能源臺灣執行長陳聰華等離岸風電業者更表示,會考慮撤除臺灣未來離岸風電投資。 最後臺灣太陽光電產業和離岸風電開發商也呼籲經濟部審慎評估,調整躉購費率帶來的衝擊與負面影響,並將在12月公聽會拿出數據,重新與政府進行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