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追加絕食15小時 點名陳英鈐收件或踹共

▲以核養綠公投共同發起人廖彥朋。(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領銜黃士修、臺灣鯛民廖彥朋等人 13日帶着2.4萬份連署書要求「補件」,但遭中選會拒絕,黃士修一怒之下坐在中選會言絕食抗議,並兩度發出通牒,廖彥朋則在傍晚5點宣佈追加15小時絕食時間,要求主委陳英鈐必須14日上午8點,依法將連署書帶走,否則第三階段退場條件只會越來越嚴苛;中選會則發出新聞稿強調,已經收件之連署案件,即必須進行下一階段之查對作業,爲恪遵守程序規定,該會自不得再爲收件。

黃士修在下午1時左右的「補件」失敗,他開起直播強調,反核、挺核,人民都有選擇的權利,哽咽地說不知道中選會爲何要這樣打壓他們,還說中選會的承辦人員明明有答應收件,今天卻拒絕,並批評就算根據公投法第13條也沒有任何一個文字說一定要一次送件,不能再補,質疑主委陳英鈐、副主委陳朝建都是「法律專家」,爲何可以這樣解釋。

負責溝通的中選會綜合規劃科長廖桂敏則強調不會收件,僅是委婉說明規定,也重申並沒有答應他們遞件;中選會人士私下也無奈表示,法律的解釋權本來就屬於主管機關,不解領銜人明知這些事情,也得到不收件的答案,還是強行要到中選會「補件」的原因

▲「以核養綠」補件送連署書遭拒,黃士修靜坐抗議 。(圖/記者屠惠剛攝)

在與中選會溝通失效後,黃士修1時30分左右帶着「補件」連署書坐在中選會前揚言絕食抗議,並呼籲各界聲援,接着以核養綠3時再度召開記者會發出最後通牒,黃士修批評中選會官員跳針說拒收,卻拿不出法源依據,要求曾擔任臺中市法制局長的陳朝建傍晚5點前出面收件、依法行政,且該堅守14日的最後交件期限綁大選,不要屈服於陳英鈐主委,並強調如果中選會5點前不收件,他就持續絕食。

黃士修也呼籲曾經認爲核能議題應公投的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站出來,一同跟他坐在一起,還說「你做不到的事情黃士修幫你完成」。

只不過,陳朝建5點時沒有現身以核養綠的絕食現場,並在受訪時表示,依法並沒有再次收件的問題,因爲以核養綠公投經完成點收、開立清點收據在案,並已經依法交由戶所查對,戶所法定查對期限爲30日,並沒有所謂再次收件的問題。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

廖彥朋則在傍晚5點宣佈,絕食時間要追加15小時,要求14日上午8點以前,陳英鈐必須親自到現場與以核養綠會面,並依法將連署書收到辦公室處理,他並要求陳英鈐不要對外放話說有法律可以阻止以核養綠送件,就算有隻要找得到 那「不存在的法條」,他們會立刻請搬家公司運走連署書,並向中選會道歉。

中選會則是發出新聞稿強調,按照選罷法及公投法是規範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程序的法規,有所謂選務及公投行政爲「時限行政」,以其最重視法定時限,是以對於主要事項均一一予以明定,且上一階段之程序未終結確定即無從進行下一階段之程序,各階段程序甚少彈性,強調已經收件之連署案件,即必須進行下一階段之查對作業。

對於以核養綠的要求,中選會表示,爲恪遵守程序規定,該會自不得再爲收件,以維法制及程序規則公平性,並重申該會對於任何案件皆依法處理,處理標準流程,均屬一致,並無任何差別待遇。